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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4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7年开始,凡按新生儿定居原则需要在湖南进行户籍登记的1岁以下新生儿,均可在湖南任何一家具备户籍登记功能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并在户籍所在地进行户籍登记。
新华社记者谭昌
长沙(cnfin . com/Xinhua 08 . com)-湖南省公安厅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7年开始,凡按新生儿定居原则需要在湖南进行户籍登记的1岁以下新生儿,均可持出生登记申请材料到湖南任何一家具备户籍登记功能的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户籍所在地进行户籍登记。
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唐介绍,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湖南省公安厅部署长沙、衡阳、怀化部分区县在全省各地开展出生登记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得到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唐表示,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让这项便民政策惠及全省广大群众,湖南省公安厅近日制定并发布了《湖南省出生登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生儿安置原则,需要在湖南省登记的1岁以下新生儿,监护人不限于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手续,可在湖南省任何一个具有户籍功能的公安派出所使用出生登记申请材料。
据报道,根据父亲和母亲自愿选择的原则,新生儿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登记的地方进行户籍登记。其中,如果新生儿的父母之一是出国(境)的人、士兵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没有户口或在高等院校有集体户口的学生,另一方将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是海外(边境)人员、军人等。一、凡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没有户口或已落入集体户口的大学生,均可在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女官员的新生儿可以在女官员的住所登记户口。(结束)
标题:湖南省:新生儿可异地办理上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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