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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南海网客户方三亚3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叶俊一) 3月12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在三亚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公司在职人员可按照相关流程领取技能提高津贴,其中最多1800元。

附:三亚市公司在职职工申请职业技能提高补助金办理规程

一、政策依据

《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职业技能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号)。

二、申请条件

三亚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公司在职职工申请技能提高补助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支付失业保险费36个月(包括同缴费年限)以上的。

(二)从年1月1日开始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上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补助金标准

(一)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助800元。

(二)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助1300元。

(三)取得上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助1800元。

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高津贴。

四、申报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三亚市公司在职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技能提高津贴个人申请表》(该表可在三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sanya.gov/下载或三亚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技能提高津贴窗口注册领取)

(二)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一)公司在职员工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市场技能提高辅助窗口申请,逾期不受理。

(二)年1月1日至年8月11日期间领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公司员工,其技能补助金申请时间从年8月11日开始计算。

(三)三亚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公司在职人员,请在每月1日至10日根据要求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提交相关资料。

工作地点:三亚市迎宾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技能提高辅助窗口。

联系方式: 88691708

标题:海南:三亚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流程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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