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新闻网6月27日讯(记者吴实习生)“我们超市销售的面粉不含防腐剂和其他添加剂,偶见飞虫是正常现象……”6月23日上午,记者从市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了解到,在调解人的大力调解下,一家超市赔偿消费者500元。

■存在争议:

在超市买的面粉里有飞虫

最近,李女士在天涯区的一家超市买了一袋面粉后,意外地发现里面有一只飞虫。因为这个原因,她去超市讨论这个问题,但是超市只要求十倍的赔偿。见此,她向三亚市消费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受理案件后,调解人立即介入调查。李女士向调解人出示了购物收据和面粉中飞虫的照片。同时,她告诉调解人,她强烈反对超市的处理意见,因为超市只同意按面粉价格的10倍(即330元)进行赔偿。

对此,超市负责人周经理表示,对面粉中的飞虫没有异议,同意赔偿李女士;然而,它认为超市出售的面粉中不含防腐剂和其他添加剂,偶尔有飞虫是正常现象;此外,面粉中的飞虫并非超市故意为之,超市只同意赔偿李女士面粉购买价格的10倍。

“关于面粉中是否存在飞虫,你们之间没有争议,但我认为超市说有飞虫是不合理的,因为面粉中没有防腐剂和其他添加剂。因为在超级市场出售的商品,无论是否放置防腐剂,都应确保所售商品的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面粉中含有飞虫,所以超市应该考虑做好商品的运输和储存工作,而不是将其简化为正常现象……”调解员说。

面粉里有飞虫,商家实际上说正常的三亚调解员解释说消费者得到了500元的赔偿

■依法调解:

超市赔偿消费者500元

调解人告诉周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如果消费者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受到损害,他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索赔。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先责任制,先付费,不得推诿;如果是生产者的责任,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后赔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经营者赔偿十倍或者三倍的损失;如果增加的补偿金额少于一千元,则为一千元”。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超市销售的面粉中含有飞虫,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此同时,调解人告诉李女士,面粉中飞虫的存在不是超市故意造成的,它实际上没有吃面粉,也没有对自己造成损害。我希望李灿女士考虑是否减少赔偿金额。

面粉里有飞虫,商家实际上说正常的三亚调解员解释说消费者得到了500元的赔偿

最后,在调解人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超市同意赔偿李女士500元。

主编:蒋小莺

标题:面粉里有飞虫,商家实际上说正常的三亚调解员解释说消费者得到了5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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