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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宁2月27日电(记者张子琪)青海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恢复生产和复工的补充规定》,旨在解决企业开工和重大工程复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现在青海省的防疫工作已经实现了‘三个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在27日召开的青海省恢复生产和重大项目恢复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程树山表示,当前的工作重点已经从抓好疫情防控转向确保疫情防控和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程树山介绍,为了解决企业的社会保障压力,从2020年2月至6月,青海省免除了中小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单位;从2020年2月至4月,大企业将收取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一半。
为帮助企业缓解用电用气资金压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公司(601857)和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600028)提前实施了非住宅用气的淡季关口价格。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拖欠水、电、气三个月,“拖欠不停息”,免收滞纳金或违约金。2月1日至6月30日,工商用户电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下调5%,高耗能行业用户除外。
此外,财政、税务等部门也出台了相应政策,确保生产平稳有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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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欠费不停供、社保有减免 青海多项政策促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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