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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李伟,每个编辑陈俊杰
去年底,中国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碳排放市场迎来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中国的碳排放市场仍面临着活动不足、市场法律支持不足等问题。
对此,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中华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碳市场建设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成立碳排放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尽快颁布《国家碳排放交易管理条例》,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20年后,中国碳市场的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如何规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大幅释放碳市场的规模,一直是业界讨论的焦点。
碳排放交易的违约成本很低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中国碳市场建设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覆盖1700多家企业,未来将逐步降低市场门槛,扩大覆盖面。
然而,全国工商联指出,碳排放权市场仍面临政策环境不确定、制度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因此,试点碳市场不够活跃,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缓慢,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成熟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在引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受到严重制约。
《建议》的出台,主要表现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尚未建立统一的发展理念和现代化理念;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没有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碳排放交易市场法律支持不足,违约成本低,监管成本高。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数据,2017年,仅欧洲能源交易所和洲际交易所一国交付的主要碳期货合同总量(33.59亿吨)就达到自中国试点碳市场启动(2013年至今)以来累计总量(1.87亿吨)的18倍。
同时,除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外,目前碳排放交易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地方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2016年提交试行的《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未经国务院审查批准。从试点碳市场来看,总体情况是对不良企业的处罚力度较弱。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2020年后,中国碳市场的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对于如此大规模的市场,仅仅依靠主管部门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管。
事实上,近年来,业界一直在讨论碳排放交易市场。随着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启动,有效监管变得日益迫切。
建议成立一个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了促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国工商联在《建议》中提出了四点建议,包括成立碳排放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全面协调和统筹决策;尽快颁布《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条例》,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创新碳金融工具,加快探索生态文明市场化机制;推进碳包容性试点建设,探索精准扶贫常态化模式。
全国工商联建议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下设立碳排放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碳排放交易与其他产业政策、市场监管等问题的协调和沟通,避免市场容量与监管机构权责不匹配的问题。
同时,全国工商联建议尽快出台碳排放交易的相关行政法规,为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制度和规则依据,为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有效运行保驾护航。
建议尽快颁布《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标准体系,如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规则、碳排放权交易的税收规则、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碳排放交易也可以与第19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的三大战役之一的精确减贫联系起来。全国工商联建议在基础好、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碳普惠制;建立碳包容性合作机制,探索将碳普惠制实现的减排纳入碳交易体系。通过建立碳普惠制平台,与碳排放交易平台对接,为排放控制企业碳排放配额抵消提供碳包容性减排,在高能耗、高排放地区形成面向市场的经济欠发达生态功能区长期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碳包容性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扶贫中的作用和价值,探索碳包容性和生态补偿的常态化精准扶贫新模式。
编辑朱昱
标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提案:碳排放权交易违约成本低 建议设交易监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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