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大学学位稳定下来了
政策内容:40岁以下(含)负责在本市兴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生注册证书(薛鑫印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双师型大学和海外本科毕业生落户。
政策内容:40岁以下(含)负责在本市兴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生证(学新网打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二级)以上专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落户
政策内容:凡年满40周或以下,在本市负责创办企业或与各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可在本市申请定居。
所需材料:以考试代替考核获得的职称应提供考试成绩单、职称证书、户籍册、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全国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打印;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优或评优”相结合获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需经市、县主管部门认定,省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换发。)
4.全日制硕士学位
政策内容:凡年满55周(含)以上,在本市负责经营或创办企业,或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均可在本省就业地点或居住地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生注册证书(学新网打印)、教育部留学中心颁发的外国(海外)学历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高层次人才落户
政策内容:55岁以下(含55岁)、在本市负责经营或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本省就业地点或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提供高层认可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高级技师专业资格的人才落户
政策内容:凡55岁以下(含)在本市负责经营或创办企业的人员,或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人员,均可在本省的就业场所或居住地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三亚市引进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审核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需经市、县人事和社会部门认证,认证后,在《三亚市引进人才技能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审核申请表》上盖章。)
7.在我省上一年度收入30万元以上,且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的在职人才
政策内容:55岁以下(含55岁)、在本市负责经营或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本省就业地点或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工资证明、银行收入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领导和创办我省企业,其产品满足我省12个重点支柱产业
政策内容:55岁以下、实际投资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股)的企业家,经省主管部门认定后,可在本省就业地点或居住镇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省级主管部门证明、社会保障清单。
(备注:十二大支柱产业:旅游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卫生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会展产业、现代物流业、油气产业、低碳制造业、房地产业、高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产业。)
(三亚媒体记者洪光岳整理)
主编:蒋小莺
标题:三亚市引进人才落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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