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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蕾编辑陈郁

保险机构对最近出现的一些新渠道和新机会一直持谨慎态度。自企业债转股启动以来,一直被视为保险基金参与的主力军,但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热情,涉及的项目也很少。

原因在于,保险资本管理行业的许多人直言不讳地表示,保险资本的特征实际上与大多数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相吻合,但大规模参与需要一个过程。他们认为,债转股金融产品供应不足限制了保险基金的参与。同时,债转股需要进一步落实配套法律法规,保险机构相关人才和能力需要不断充实。

参与债转股有多种模式

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项目往往期限较长,一般超过3年,并筹集大量资金。特别是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债转股项目时,往往要求单个lp能够提供大量资金,这才符合保险资金长期、规模大、来源稳定的特点。

根据保险资金使用的现行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或间接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根据一家大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分析,中小保险公司间接参与债转股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以避免处理不良资产的经验不足。

据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人士介绍,间接参与债转股主要是指购买债转股相关的证券化产品,投资债转股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以债转股为投资目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fof)。直接参与债转股的方式包括发起建立股权投资计划或资产支持计划产品以及直接投资股权。

“有了这一轮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机会,保险机构可以积极参与债转股项目。”业内人士认为,保险机构一方面可以积累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同时也可以为申请不良资产处置许可证做好准备,从而进一步扩大第三方业务的范围,增加第三方业务对公司利润的贡献。

许多因素限制了参与的积极性

然而,保险资金多模式参与债转股在法律法规上已经无障碍,但由于一些实际问题,大多数保险机构选择观望。

首先,债转股产品的供应不足。上海一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可供保险投资的债转股金融产品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险资金的间接参与。他表示:“随着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债转股平台的建立和开放,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保险投资债转股产品。”

其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缺乏相关经验。由于大多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没有处理不良资产的经验,对债转股企业的动机、债务关系和纠纷缺乏了解,对债转股企业尤其是“僵尸”企业的现状识别能力有限。为了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了防范信用风险和投资风险,保险基金会放慢它们的进度。

与此同时,许多保险机构也在等待监管配套政策的进一步完善。目前,监管部门发布了《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但是,保险基金参与债转股的参与形式、产品审批、比例限制和优惠措施仍需进一步明确。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应尽快出台鼓励保险基金参与债转股的细则。实施细则应明确保险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资格要求、参与形式、实施目标的筛选标准和评级要求、比例限制等因素,以提升保险机构的参与积极性。

“当然,从公司层面来说,在充分把握债转股机遇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上述接受采访的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人士表示,例如,在投资之前,应注意审查债转股的资格、债务相关性、信用状况和公司治理,以确保它们不会参与债务规避和“僵尸”企业。债转股项目;投资后,注意对债转股企业的跟踪,增加对债转股企业经营管理的知情权,严格控制债转股项目的风险状况。

标题:参与项目寥寥 保险资金慎对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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