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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各分行)已依法将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和利息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特别向全体债务人和担保人或债务人宣布履行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义务。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在此宣布,自公告之日起,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应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或法院判决文件确定的义务中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

特此宣布。

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朱女士:010-57809364

高女士:0411-82311442

附件:资产清单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标题: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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