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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1月31日,
1月30日,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致信中国证监会,要求中国证监会下令立即清算鞠胜华的7项到期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展期。宝能集团于1月30日通过万科a(000002)发布了相关澄清公告,称经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协商,各方已就以巨盛华为主体的9项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补充协议,并就延长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清算期限达成一致,上述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月31日,刘姝威再次发布公开文件,连续五次质疑宝能投资澄清公告: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延长上述资产管理计划的清算期限。谁是相关方?未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谁有权延长上述资产管理计划的清算期限?这些行为符合哪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你为什么不依法宣布延长上述资产管理计划的清算期限?就连万科的管理层也不知道这件事,直到《致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刘的信》公布后,万科才被迫披露此事。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勇气?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刘姝威质疑宝能澄清公告:为何没有依法公告资管计划清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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