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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手里没有米,村里有许多事做不了。”农村振兴离不开村民和集体的力量,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关键。
在6月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部长透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全国已有13万多个村庄完成了改革,确认有1亿多个集体成员。
验资工作将于明年年底完成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啃的硬骨头是清理资产,弄清家庭背景。
“要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首先要搞清楚有多少集体资产,这些资产属于谁。如果这个问题不明确,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就不能向前推进,也会导致许多矛盾。”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副部长韩军表示,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台账、保护资源资产、盘活经营性资产和管理非经营性资产是改革中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
据报道,截至2016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为3.1万亿元(不含土地等资源资产),平均每村555.4万元。但是,一些地方也存在产权不清、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等问题。全面开展清产核资、集体资产入股、家庭确权,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
"让资产拥有所有者,许多影响是意想不到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志告诉记者,中国农村形势复杂,大多数农业地区集体资产不多。然而,在改革的帮助下,许多地方回顾过去,发现许多资产可以服务于整个村庄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的生活,从而振兴资源。然而,在许多已经消失或正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郊区村庄,资产的量化也可以使资产拥有所有者,这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
目前,各地正在全面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农村经济体制和管理司司长张洪宇表示,到2019年,清产核资工作将基本完成。这项工作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准备阶段,现已基本完成,24个省、194个市、1770个县成立了专门机构指导清产核资工作。第二步是实施阶段,从今年6月到明年6月,全面清查核实资产,填写登记报告,逐级上报审计情况。第三步是总结阶段,将于明年12月底完成,并形成报告,提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
量化资产并参与股份合作
清产核资是基础,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亮点。
为了率先探索路径,积累改革经验,2015年,中央政府部署29个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共享权改革试点。经过三年的探索,共有13905个村完成了改革,量化集体资产879亿元,累计分红183.9亿元。改革给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孔祥志说,过去农村的荒地、工厂、楼房等闲置资源,通过股份制经营,开始得到投资和利用,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效益。“在股份合作中,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从以前的几个人,资金不知道去了哪里,现在阳光经营,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他说。
中央政府明确表示,到2021年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完成。目前,有关部门已组织了三批试点,试点内容逐步深化,涉及约1000个县级行政单位。此外,一些省份已经确定了266个地方试点项目。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已经基本完成了这一改革,29个试点县积累了许多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经验。推进这项改革有着良好的基础,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是有保证的。”韩军说。
从各种联盟中寻求发展
“自2016年以来,我们一直在做资产清算和股票合作的工作。归根结底,这是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打下基础。”一名乡镇干部告诉记者。如果村集体没有力量,集体经济没有活力,农村基层组织就很难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壮大集体经济是中央政府的一贯要求,也是引导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出发点。
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的统计,现在74.9%的村庄的年集体经营收入低于5万英镑或没有收入。任仲在加强集体经济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从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的途径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些村庄利用集体“四荒”土地、果园、水产养殖水面和其他资源发展现代农业;有的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一些人利用闲置的房地产设施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租赁物业。
“一般来说,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是资产租赁型、生产服务型、企业股份制、联合开发型、农业开发型等多种形式。”韩军说,在实践中,各地必须通过各种联盟和合作,寻求发展集体经济的新途径。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中央农业办公室将共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做好统一经营服务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据了解,随着农村集体资产总量的不断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越来越频繁,相关部门也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工作,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标题:十三万村组完成集体产权改革 清产核资明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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