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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国务院最近发布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其中列出了住房保障等八大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的生活,该计划提出了两个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总数将达到2000万套;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个重点目标,已建成农村危房585万套。
公共租赁住房更直接地造福人民
-积极促进人身安全和租金补贴
近年来,公共租赁住房已成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
该计划提出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模式,实行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促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房补贴。完善租金补贴制度,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金补贴标准。
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在解释中表示,要督促各地合理确定准入条件,切实把城镇无房新就业人员和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住房困难和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积极改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住房条件”。
另一方面,《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房价。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和建设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和调整保障性住房的价格或租金标准。
继续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
——因地制宜进行货币安置
针对棚户区改造,规划提出棚户区改造应更好地与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爱基、净值、信息)相结合,加快城市集中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危房改造和非成套住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了中国的重点城镇。
据报道,2016年,已有600万套棚户区得到修复和启动,2017年计划修复600万套棚户区。目前,2017年已有600万套棚改任务分解到市县并落实到项目中。
在支出责任方面,《规划》明确了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企业安排一定的资金;家庭承担部分住房改善费用。
随着棚户区改造的推进,一些“新问题”暴露出来。上述负责人指出,一方面,难改的“硬骨头”项目越来越多,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比重越来越大,融资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随着房地产市场分化的加剧,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推进舍改革货币化。
为了在2020年实现城市棚户区改造2000万套住房的目标,在“十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采取了多项措施,货币化安置在规划中被频繁提及。上述负责人列举了货币化安置的三大优势:效率高,被拆迁人“出棚”时可以“进楼”,避免了异地过渡安置的痛苦;其次,它有利于解决房地产库存,也可以刺激今年的消费;第三,它能迅速改善城市面貌,增强城市发展的支撑能力。
上述负责人认为,棚改货币化应该“因地制宜”。对于存量较大的商品房和充足的市场住房,四线城市和县级城市应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但是,在商品住宅存量小、市场供给不足的市县,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棚改货币化安置。
农村地区的危房改造工作过于繁重
——提高四个重点目标的人均补贴标准
不可否认,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基本住房保障的重要手段。从2008年到2016年,中央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1824亿元,支持2311万贫困农民改造危房。
谈到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规划》明确要求优先帮助最贫困地区拥有最危险、最经济的住房的农民解决最基本的住房保障问题。
由此可见,农村危房改造的配套措施将更具针对性。根据该计划,从今年开始,中央政府将重点支持4个关键目标,如已建卡的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并提高每户补贴标准。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分类补贴标准。
在出资方面,计划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中央政府安排补助资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个人自筹资金。
标题:住房保障服务清单发布 多举措保障“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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