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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民法通则是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之一。3月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民法通则》的制定是民法典编纂的重要一步,它将更好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成为中国法治的新标杆,开启公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如果宪法是所有法律之父,那么民法就是所有法律之母。衡量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是否成熟,基本民事制度是一个重要标志。因此,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梦想和追求。党和国家在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组织起草民法。然而,由于时机不成熟,没有发生任何事件。近年来,《民法典》的编纂又开始了。按照“两步走”的立法安排,首先要制定民法典的总则,即在民法典中起主导作用的民法典总则。
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规范着个人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一个民事主体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每个人的生死、衣食住行、经济交往等活动都离不开民法的保护和规范。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民法通则》草案增加了保护胎儿利益和个人信息等新条款。例如,考虑到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草案建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或者传递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泄露个人信息。”同时,草案还包括了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应该指出的是,虽然民法通则是第一部立法,但它并不是为了填补空的空白,也不是为了另起炉灶。《民法通则》在整合现有法律的同时,对不再适合现实的条款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基于问题导向原则,监护、个人信息保护、法人分类、诉讼时效等问题。是草图调整和添加的关键点。例如,现有的法人分类难以涵盖实践中的所有类型,不能适应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因此,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的实际,草案增加了“特殊法人”一节,包括政府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为人民立法,为依靠人民立法。特别是,民法的一般原则与每个公民都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应该最大限度地达成社会共识。因此,《民法通则》草案在提交大会审议前,曾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5,503人的70,227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实地调查,充分听取了NPC代表、基层立法联络点代表、法律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2016年6月、10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可以说,制定民法通则的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民主的立法精神。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尊重立法规律;它既保持了民事立法的历史连续性,又充分体现了时代精神;它立足于我国现实,继承了优良的法律文化传统,并借鉴了国外立法的有益经验。作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体现,《民法通则》将更好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为实现“两百年”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原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李哲)
(编者:梁
标题:[金记者看两会]为法治中国确立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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