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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龚欣明电[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盐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关系到人们的健康。确保食盐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一些盐类产品的异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暴露出盐类质量的安全隐患,盐类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地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把食盐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尽快建立和完善食盐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要加强风险排查,主动防范,及早干预,切实消除影响食盐安全的各种隐患。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食盐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确保“舌尖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是全面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各地区要全面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精心组织、精心安排,重点对辖区内定点食盐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要严格调查制盐原料来源和制盐环境,严格执行制盐工艺标准和卫生标准,杜绝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确保盐的质量。样品应送专业食盐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由专业食盐检测机构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对食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食盐生产企业,应当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从重处罚。请在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报告专项检查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三,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各地区要督促辖区内定点盐业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改进检验方法,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确保盐产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盐产品安全自检、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等相关制度,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通过制度建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化解质量安全风险,消除企业盐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四,做好新闻宣传

各地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反映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结果,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对涉盐违法行为的强大威慑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积极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大食盐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盐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盐安全意识。

各地区要加强对食盐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食盐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构建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规范、公众参与、企业诚信自律相结合的食盐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我特此通知你。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5月4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杜昌

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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