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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刚
为了加快自由贸易区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有必要在可控风险下进行金融创新,开创二次创业的新局面。然而,近年来,随着新金融形式的发展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发展,各种风险事件频繁发生,形成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风险事件和问题。
如何在不形成系统性风险和社会问题的前提下,使金融创新风险可控,确保底线,稳步发展新兴金融?如何处理好四个关系:促进发展与坚持风险底线、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
建议政府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在改革创新中建立防范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新金融形式公司和产品的名单管理制度,动态把握市场金融创新。近年来,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各种新的金融和准金融业务形式层出不穷,如互联网金融、p2p、众筹和第三方支付等。可以预见,未来将会出现新的商业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建立一个具有新的金融形式的公司和产品的清单,应该明确界定基础,定期更新,应该及时主动地掌握新的金融发展形势,而不是等待问题被动地被调查。建议设计一套报表,包括公司名称、产品名称、产品风险特征和控制措施、销售量、客户数量和地区、利润构成等。,以季度或半年度报告的形式收集新金融公司的信息,并形成新金融公司和产品的列表。
第二,政府应引导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金融创新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机制。改变被动的问题处理方式,积极预测和管理风险,推进风险管理,覆盖创新活动全过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创新,形成改革创新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具体如下。
首先,在浦东新区建立风险专家库,包括来自大学、研究机构、监管机构、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风险专家。从近年来的情况来看,当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出现时,社会和行业对其性质往往有不同的理解,这就意味着监管者、政府和投资者面临风险。例如,当互联网金融首次出现时,社会对它的认识是不同的。是因为技术进步带来的新金融、新产业,还是互联网普及时代金融业的新表现?对于正在出现和即将出现的创新现象,需要政府带头,动员社会力量,建立风险专家库,对创新现象做出集体判断和统一认识。将被动的危机管理转变为主动的风险管理,既不能简单地否定新现象,也不能因为判断和管理责任不明确而让其疯狂发展。
二是加大对工商注册金融创新公司的风险评估。新公司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产品说明书和风险自我评估结果。产品规格应包括目标客户、盈利模式等。,风险评估应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评估结果。政府出面并定期召集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集体判断有助于识别创新产品是真正前所未有的新产品,还是打着创新或财富管理旗号的所谓财富管理产品。这样,既要禁止金融创新公司的成立,又要过滤风险,有利于创新活动,控制单个公司的创新风险和给整个市场带来的风险。
第三,日常管理中的风险评估。新公司和产品名单形成后,政府出面,定期从专家库中挑选和组织专家,根据金融创新公司的分类,分批综合评估其经营状况、产品回报和风险,根据其不同的产品特点,重点关注其经营状况、现金流、高管动态和客户投诉,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和隐患,及时与监管部门协调,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作者是民主党全国建设协会成员、纽约梅隆银行上海分行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区高级风险经理)
标题:应建立金融创新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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