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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9日电近日,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服务中心”)完成了股权收购工作,已在沪深两市3003家上市公司(停牌公司除外)中各持有1手(100股)a股,后续上市和复牌公司的股票将继续被收购。
据投资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投资服务中心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普通股东身份,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盈利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市场热点和重大问题开展演练,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演练方式和内容。 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成为积极股东、合格股东和模范股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2月19日,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服务中心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和湖南开展股份制试点。试点期间,投资服务中心向181家上市公司发出了股东意见函,针对公司章程存在的不足提出了388条建议。目前,181家上市公司已全部回复,100多家上市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截至2017年4月30日,投资服务中心已对29家上市公司进行了30次现场演练。在今年的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投资服务中心参加了包括城头控股和塔帕集团在内的25家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重点关注了减少高交割和高转让的支持股东、不适当的反收购限制、投票机制和分红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等问题,并积极行使了投票、建议和质询等股东权利。投资服务中心提出的建议已基本被上市公司采纳。
2017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股权分置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市场各方反应积极,得到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充分肯定,将股权分置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
投资服务中心作为股权行使的实施主体,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积极开展各项扩权基础工作:严格操作程序,审慎选择股权行使的股票管理经纪人;进一步规范股权行使规则,建立健全《致股东函(试行)》、《现场行使(试行)》、《行使信息披露(试行)》、《参加股东大会(试行)》、《参加重组上市媒体吹风会(试行)》和《股权管理办法(试行)》等六项股权行使制度规则;我们将为股权行使建立一个智囊团,并为股权行使建立一个专家委员会,为股权行使提供智力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股份全部持有后,投资服务中心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各种行权制度和流程,围绕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精心选择行权事项,积极行使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创新行权类型和方式,不断探索,促进股权行使的顺利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标题:投服中心:完成全面持股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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