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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只有一个
真是的
每个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都可以个人行动,采取救助行动,对本人和第三者平均没有危险,故意放弃救助的,处以5年监禁和50万法郎罚款。
——《法国刑法典》
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的电话,有可能犯轻微的过失罪。
——美国临时州的法律
不要求自愿和奖励报酬的个体在救济过程中不必对过失或不作为造成的伤害负责。
——加拿大安大略省《见义勇为法》
专家谈法
“见死不救罪”
立法要慎重。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王仲兴认为,比较中国现在的情况,“见死不救”不应该入罪。 他认为,小悦悦事件反映越来越多的是道德层面的事件,法律应该更加慎重地将“双刃剑”设置为“见死不救罪”。
属于道德层面的
王仲兴认为,看到18名路人死了也帮不上忙,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至少,看到这些小悦悦受伤的路人应该打120或者转移到路边的安全地带。
但是,这18名路人也有可能受到谴责,强调一定有辩护律师。 他们的情况不完全一样,有些人可能看不清楚。 你可能不知道孩子受伤了。 一个人怀疑设定的“局”。 我担心把事件靠自己的头。 至今为止的“彭宇事件”已经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人们也不想自己发生同样的麻烦。
王仲兴还说,海外有“见死不救”方面的相关法律,一个国家被称为“拒绝援助罪”。 但是,应该观察到,这个罪名的成立有非常严格的前提,如充分定义救助者和被救助的人之间的关系,如是否是亲属和恋人等。 在救援人员是否受到伤害等一系列前提下,可以犯罪。
可能冤枉无辜的人
王仲兴说,立法一方面打击犯罪,另一方面有可能冤枉无辜的人。
他出现了“见死不救”,表示不应该从个人身上寻找原因,只是惩罚个人,不公正。 中国发生“杀戮”实际上是社会整体缺乏诚信,以及国家相关制度和法律的缺乏。 这种不良现象迟早会从法律和道德方面得到处理。
王仲兴认为,中国现在的状况不是不能遵循的,最重要的是执法现有法律,参考海外法律,大量拆除类似例子,使法律更容易操作。
美国
遇到陌生人受伤。
不做“911”是粗心大意罪
还是美国,
小小的,小小的。
因为明尼苏达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
很受欢迎
还没,还没,还没,还没,大人,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美国,大人,大人,大人,大人,大人,大人,大人,大人,大人。
美国有为好人做好事而制定的专业法律“好撒玛利亚人法”,以免惹麻烦。 好的撒玛利亚人是好心人,是看义勇的人。
虽然《好撒玛利亚人法》的法律细节在联邦和各州都有各种司法变化,但一个优点是共通的:陌生人对伤者紧急医疗救治中发生的错误给予法律责任上的赦免。 这种情况必须是发生紧急情况的现场,而且这种救助是免费的。
欧洲
看到死不救是有前提的
不能危害救援人员的安全
有义务支援处于危险中的人是近年来法国和比利时的倾向,广泛应用到高度均匀的欧洲法律中。 在欧洲很多国家,对不承担法定责任的普通人来说,“见死不救”确实是“罪与罚”。
法国于1994年修订的《法国刑法典》规定:“对任何人都有危险的他人,个人行动或采取救助行动,对本人或第三人平均无危险,故意放弃救助的情况下,处以5年徒刑50万法郎的罚款。
欧洲其他国家,如德国、挪威、瑞典、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国家的法律也规定,负责任的成人有挽救危机的法律义务。 《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款规定:“发生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可以进行急救,特别是对自己没有重大危险,且不违反其他重要义务进行急救的,一年以下的自由刑或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国家规定“见死不救罪”的情况下,无一例外,救助他人对自己和第三者没有危险,有大同小异的前提限制。
法律为了谴责“见死不救”的法律必须设立这样的“天条戒律”,法律的平等保护基本上是法律在互相不承担法定救助责任的当事人之间,以牺牲一方当事人的安危来救助处于危险状况的另一方
新加坡共和国
拯救被诬蔑别人的人
需要“道歉+赔偿”
在新加坡,参见因道德法律化而对市民上升的基本法律义务。
为了看义勇,新加坡法律完全从保护救援人员权益的角度出发。 用手
等等这个实施也是东西
但是很受欢迎
是的加拿大
标题:【国际】各国立法不使见死不救:法国规定不施救可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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