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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记者胡洋每一个实习编辑陈石
2018年1月2日,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因误导性销售受到福建省保监局五项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处罚决定,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并将保险产品结算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进行了片面的比较,阻碍了依法监督检查。为此,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共被罚款81万元。
目前,它正处于各大保险公司的“良好开端”销售节点。为防止“投机倒把”、“暂停促销”等不规范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监管部门对误导性销售行为进行了严格调查。除了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许多公司如百年人寿也有票。
在消费者教育方面,1月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开门红”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保险公司的“炒作”和夸大宣传,理性选择保险产品。对此,相关分析人士表示,近年来,保险公司的“开门红”愈演愈烈,暴露出活动炒作、过度规模导向导致恶性竞争等问题。,并引发监管的不断升级。
欺骗等违法行为有四种
同一天,福建省保监局先后发布了五项行政处罚决定,涉案主体为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具体来说,公司存在四种违法行为:一是欺骗被保险人,在推出民生、财富、幸福的年金保险产品时混淆保险和银行存款的概念,谎称“三限”,即限定人、限定时间、限定金额等。,涉及29份保单,保费收入151万元。第二,它承诺给予被保险人除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福利以外的其他福利,金额为515,100元。第三,将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和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进行比较。第四,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对此,福建保监局警告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并处以59万元罚款,责令其纠正上述违法行为。此外,福建省保监局对唐静及其他责任人共罚款22万元,五项行政处罚决定共罚款81万元。
对此,民生生活相关人士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这实际上是公司提高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结合处罚文件,公司将进行自查自纠,消除潜在风险,提高合规水平,坚持以用户为中心,坚持保险姓氏保险。最终目标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事实上,在保险公司“开局良好”之际,这一系列误导性销售罚款也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相关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保险公司“开个好头”的竞争加剧,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为了在“开门红”期间取得更好的业绩,像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这样的违规销售现象十分普遍。在银行保险渠道中,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混为一谈或单方面比较利益尤为明显。
监管和消费者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新年伊始,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并不是唯一一家因违规销售行为被罚款的公司。据《国家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1日至1月5日,保监局公布的44项行政处罚决定中,有19项与销售环节有关。具体而言,华夏人寿宁波分公司、复星保诚人寿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601628)北京分公司因欺诈投保人被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
此外,“给予客户超出保险合同规定的利益”也是非法销售的“灾区”。试行该法的包括迪达财险、华泰财险等财产保险公司,太保人寿等人身保险公司,以及成都盛大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这也反映了保险业在过度规模导向下的恶性竞争。据相关业内人士分析,保险公司为了获取更大规模的保费,可能会通过秘密支付手续费或转移其他利益来扰乱市场秩序。
在业内人士看来,“门户开放”活动带来的问题不止于此。在“良好开端”时期,保险公司倾向于根据产品定位推出几个有储蓄的保险产品,而不是根据客户需求推广产品。越来越多的“打开一扇好门”暴露了上述所有问题,这导致监管不断收紧。今年第一周,当地保监局公布了44项行政处罚决定,与去年第一周的28项相比,罚款数量增加了50%以上,继续执行“监事长姓监”的基调。
除了加大监管方面的处罚力度,规范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外,在消费者教育层面,中国保监会1月3日专门发布了《保险销售“开局良好”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投机倒把”营销和夸大宣传,强调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全民保险福利的不确定性,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保险保障。
编辑朱昱
标题:“开门红”时期监管严查销售误导 民生人寿连吃5罚单被罚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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