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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新闻网6月18日电(记者洪光月)6月14日,三亚交警支队集阳大队道路管理员在集阳派出所辖区内对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吸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夜间排查整治工作。在此期间,一名男子因无照、醉酒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三亚交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同一天21时20分左右,一辆琼浆* * 95轿车从冀阳大道驶往冀阳区政府,其行驶轨迹异常。交警道路管理人员依法拦截车辆时,其司机涛驾驶机动车试图逃跑,交警道路管理人员拦截后阻止涛驾车逃跑。

随后,交通警察道路管理员要求他接受检查,并出示他的驾照和驾驶执照。司机涛现场酒精呼气试验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41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立即将他送到三亚中医医院酒精中毒检测中心进行血液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涛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72毫克/100毫升,为酒后驾车。根据公安网核实的信息,涛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与身份证信息不符,是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亚一名无照、醉酒、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男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询问,涛承认提供了虚假信息,真名为荣(男,54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了与自己相貌相似的朋友的驾驶证,索要非法合法证件的人将自己的照片用于证明自己曾试图欺骗交警,运气很好。

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三亚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 (1)条、第2项、第96 (1)条和第91 (2)条的规定

主编:蒋小莺

标题:三亚一名无照、醉酒、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男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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