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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3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暂停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龙头基地(第三批)企业的竞争和优化,并于3月24日拒绝批准该基地的配方”,在光伏行业引起轩然大波。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山西省光伏发电应用领导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作出上述决定的原因是“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导基地没有遵循国家政策,领导基地建设。开展企业竞争优化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此次事件之所以会在光伏行业引起轩然大波,是因为“年度龙头建设规模在年度光伏地面电站指标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成为光伏行业的一个战场。”一家未具名的光伏企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但是,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如何引领基地企业的竞争和优化,违反了国家政策和基地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据《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业内普遍猜测,原因可能是“根据优化规则计算的评分顺序公式中没有中标名单”;其次,“投资者往往以极低的价格中标,这可能会给制造业带来压力。”
“领导者”是军队的必备之物
光伏发电“龙头”计划和基地建设是国家能源局从2015年开始每年实施的一项专项光伏支持计划。“龙头”计划将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和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来实施。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相关文件,“龙头”计划和基地建设的目的是促进光伏发电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市场应用和降低成本。通过市场支持和实验示范,加快科技成果向市场应用转化,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实现2020年光伏发电电力侧可负担接入的目标。
其中,在光伏发电“龙头”计划下,光伏发电龙头基地包括应用龙头基地和技术龙头基地,其中应用龙头基地为已实现批量生产且处于市场领先水平的光伏产品提供市场支持,以加快市场应用推广,提高整体产业水平,降低发电成本,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技术领先基地为光伏制造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可推广应用但尚未批量生产的前沿技术和突破性技术产品提供实验示范和配套项目,以加快科技研发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动和引领光伏发电的技术进步和市场应用。
“年度龙头建设规模在年度光伏地面电站指标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的原因是,2017年中国新建地面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33.62千瓦,8千瓦龙头基地规模约占当年新建地面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的24%。
事实上,随着光伏的发展,优质地面电站的资源将会越来越少,而龙头基地的发展规模每年都是固定的。此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阶段主导基地控制规模为8千兆瓦,应用主导基地和技术主导基地规模分别不超过6.5千兆瓦和1.5千兆瓦。基于此,业内甚至有声音说,光伏“龙头”基地将成为未来集中光伏项目(大型地面电站)的主要形式。
除了资源的大比例和高质量,领导者基地已经成为光伏企业的“军事竞争”。上述光伏公司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之所以广受追捧的另一个原因是其非技术成本。这远远低于一般光伏项目的发展。“基于当地政府的承诺和支持,领先基础在土地、开发、电网连接甚至融资方面的成本相对较低,补贴也不会得到满足。
“保送”个人企业入围?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2017年光伏发电“龙头”计划实施和龙头基地建设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应用龙头基地和技术龙头基地的投资企业通过竞争择优选择。竞争条件包括投资能力、绩效水平、先进技术、应用上网电价(应用领先基地)等。各选定基地所在地的能源主管部门应向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交竞赛优化工作计划,经国家能源局指导审核或论证后批准,基地所在地政府根据批准的优化工作计划组织优化。将领先技术的市场竞争力(上网价格)应用于领先基地的主要竞争应用领域,同时考虑先进技术等因素;技术领先基地主要竞争最新R&D前沿的先进技术,考虑预期的市场竞争力(未来成本降低)和其他因素。基地中的每个项目都是竞争性的、优先的,每个企业集团中只有一个企业可以参加选举。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根据大同市政府2018年2月发布的《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导基地2017年竞赛优化工作计划》,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603357,临床单位)负责组织成立专家组和评审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实施优化工作,配合基地办公室开展宣传阶段的答疑工作和后续相关技术支持。大同市政府领导的光伏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主动公开企业优化标准、企业申报、企业竞争优化结果等阶段性成果。
目前,仅凭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建设山西光伏发电主导基地的通知》,行业无法推测大同二期光伏发电主导基地的企业是如何违反国家政策和主导基地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但值得一提的是,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先基地有5个项目参与公开竞争和优化,装机容量100兆瓦,分布在大同市左云县、南郊区和浑源。根据之前公布的名单,共有8家企业中标(包括中标的联合体)。
与《证券日报》记者相比,这八家企业中只有两家没有入围2015年开工建设的山西大同采煤塌陷区国家级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
据有关记录,大同光伏示范基地总建设规模为100万千瓦,其中10万千瓦的单项工程7个,5万千瓦的单项工程6个。2015年9月23日,13个基地项目奠基,所有基地项目于2016年6月30日成功并网。
在这方面,一些业内人士推测,不可能排除个别企业被列入大同二期工程入围名单的可能性。“这是没有根据优化规则计算得分顺序公式的获奖名单,虽然这对企业是不公平的。但对地方政府来说,这似乎是合理的。”不愿透露姓名的光伏公司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些在2015年在大同做过项目的人在项目上做得很好,政府自然与他们建立了信任。”
2017年5月,大同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明胜宣布了大同采煤塌陷区国家先进光伏技术示范基地整体验收结果。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西省能源监管办公室组成的监管委员会的监督下,由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水电总院牵头的验收委员会认为,大同采煤塌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程序完善,工程质量合格,符合专项验收要求;基地技术先进,所有主要设备达到“龙头”先进指标要求;基地建设成果达到示范目标;基地分阶段运行的成果反映了良好的运行水平。
同时,光伏发电在大同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根据最新数据,大同有37个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总装机容量为179.33万千瓦,占全省光伏发电的32.1%。有688个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并网容量为66.18兆瓦,光伏发电比例居全省首位。
“低价”的高权重会给制造业带来压力吗?
近三年来,光伏发电“龙头”计划有效地推动了光伏发电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市场应用和成本降低,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困扰着行业。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最低电价”往往是中标的主要因素。据相关媒体报道,在其他7个龙头基地涉及的33个项目中,有21个项目以最低价中标。虽然大同二期公示的中标企业报价并不是最低的(8家中标企业的申报电价在0.40元/千瓦时至0.45元/千瓦时之间),但在业内一些人眼中,仍会给生产端带来压力。
“如果投标价格为0.4元/千瓦时,计算模型中的高效部件的购买价格设定为2.4元/瓦-2.5元/瓦。该价格对于第二批前浇道所需的部件(目前已经是常规部件)是可行的,但是第三批310瓦-370瓦规格的前浇道是满的部件,将在9月份、3月份或4月份供应。无论是价格还是供应能力,一个月内供应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位光伏企业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根据他的分析,“一些成功的竞标者是非制造业投资者,他们之所以集体报出超低价格,可能是被一些制造企业误导了。”这样做的可能后果是‘领袖’基地的建设进程被推迟了。”
目前尚不清楚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先导基地能否按计划在6月30日前开工,12月31日前并网。
标题:能源局废止大同二期中标结果 领跑者计划背后悲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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