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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伟编辑陈郁
一项涉及70亿银行卡持有者利益的新司法法规有望出台。
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如何审理信用卡透支利息、假卡交易等纠纷。
近年来,随着持卡人数量的增加,相关纠纷呈爆炸式增长趋势。然而,司法实践中总是存在差异,操作也不统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婷婷表示,该司法解释长期以来一直是业界的声音,一旦实施,将迫使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优化业务流程,更加积极地履行合理的提示和安全义务。
完全有息的“霸王条款”有望被打破
《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信用卡透支、假卡交易、网络盗窃以及审判中的程序性问题,这些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其中,《条例》第二条明确提出了信用卡全额计息的两个方案。
一是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偿还信用卡透支款且已偿还最低还款额的,人民法院支持按未偿透支金额支付记账日至还款日透支利息的主张。
二是发卡银行未能履行其合理的提示和解释义务,即“信用卡透支按最低还款额偿还,透支利息按记账日至还款日的透支总额收取。”如果持卡人要求按照未偿透支金额支付透支利息,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虽然发卡银行已经履行了合理提示和说明的义务,但持卡人已经偿还了透支总额的90%,如果持卡人要求按照未偿还的金额支付透支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谓全额计息,也称“全额罚息”,是指尽管部分还款,仍按透支总额计息。这是银行多年来广泛使用的信用卡计息原则。这是一个“霸王条款”,银行起草相关协议,持卡人被动选择和同意,双方不平等。
现在最高法律给出了两个方案。陈婷婷解释说,无论“全额罚息”条款在形式上多么完整,只要持卡人支付了款项并提出异议,法院将根据实际欠款计算罚息;第二个方案基本上支持银行的主张,但前提是银行应履行其合理的提示义务,持卡人还款不到90%。
《条例》还细化了利率区间,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相一致。《条例》明确约定支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的年利率。低于24%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超过36%的不予支持;在24%至36%之间,人民法院将不支持持卡人在自愿付款后要求退款。
长期以来,信用卡透支的利息和滞纳金都是按复利计算的,年利率远高于36%,这一点大多数持卡人可能都不太清楚。
《条例》的另一个亮点是对证据的重视,它涉及不同情况下提供证据的具体方法(证据类型)、提交证据的义务以及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的最终责任。同时,第三方支付和电信运营商在网络盗版中的责任也有了明确的界定,这将有利于假卡交易和网络盗版等纠纷的审理。
迫使银行调整计息规则?
最高法之所以打算颁布上述条例,与近年来因信用卡透支、假卡交易和网上盗窃导致的银行卡纠纷爆炸式增长不无关系。
根据央行的数据,截至2018年第一季度末,中国使用的银行卡数量为70.13亿张,比上个月增长4.79%。其中,发行使用的借记卡64亿张,比上个月增长4.84%;共发行使用中的信用卡和借记卡6.12亿张,比上个月增长4.23%。
相关纠纷自然会上升。根据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017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行白皮书》,信用卡纠纷占60.82%,是金融消费者纠纷中数量最多的。
据了解,信用卡引发纠纷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恶意透支、恢复信用记录、天价滞纳金等方面。但是,对于因“完全利益关系”引起的纠纷,法院在审理时很难做出统一的判决,审理过程相当“头痛”。2017年5月,一位持卡人刷卡消费近2万元,但绑定自动还款的储蓄卡余额不足,剩余约70元未还。10天后,产生了约300元的利息,即“全额计息”。持卡人认为这不合理,将银行告上了法庭。结果,他在一审中败诉,在二审改变判决后才胜诉。
这一次,《条例》明确规定了如何审理这种“全息”方式引发的纠纷案件,并指出了可能的裁决方式。
陈婷婷表示,《条例》对于减少现行法律与现实之间的摩擦,统一审判庭的审理思路,在平衡和保护各方权利的基础上,构建具体的“权利保护地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上述案件结案后,一些业内人士建议银行调整其计息规则。但是,银行信用卡收入主要取决于卡的手续费和利息,现行的计息规则显然对发卡银行更有利。该条例是否会迫使银行积极调整计息规则,还有待观察。
标题:废除信用卡全额计息“霸王条款” 最高法拟出银行卡纠纷审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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