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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9日电(记者彭波)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4月至12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深化全国司法协助工作”专项活动。为继续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上诉检察员办公室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化全国司法协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
根据《通知》,专项活动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全面开展救助工作。贫困家庭、军人家庭、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是重点救助对象,建立了健全的工作机制,采取了有效措施积极提供救助。各级检察机关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入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因案致贫和因案返贫的贫困人群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
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的作用,形成及时有效的司法协助体系,在基层和第一处理过程中解决人民群众的援助需求。
《人民日报》(2018年4月20日,第20版)
标题:重点救助贫困户等四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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