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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4月24日电(记者刘枫)记者4月24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督委员会获悉,今年以来,宁夏纪委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扶贫工作的监督和问责,自治区党委检查组对吴中市红寺堡区、盐池县等8个重点贫困县(区)开展了扶贫专项检查,推动了扶贫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腐败和扶贫工作作风案件60起,查处122人,给予纪律处分6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公开通报暴露典型问题23个,共5次。
据介绍,宁夏纪检监察领导小组成员分别联系了一个贫困县、区,对重点问题的线索进行了监督,在自治区、市、县三级进行了直接调查,不打招呼就到村里暗访、抽查,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抽查的案件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了复查。自治区纪委对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察办公室移交的挪用公款、盲目决策、闲置资金、非法采购等4个方面的15条问题线索进行了直接查处。共有19人被问责和处理,其中12人被给予纪律处分,警告各级领导干部承担责任。
《人民日报》(2018年4月25日,第11版)
标题:宁夏严查扶贫领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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