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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这份文件发布的时机恰到好处,将引导企业资金由虚转实。根据外汇局的最新规定,房地产企业和城市投资平台在境外发行债券将受到限制,符合中国战略发展需要的行业将得到支持。
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禁止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切实做到“谁借谁还,谁审慎决策,谁承担风险”。同时,募集资金应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能力合作。
专家认为,这份文件发布的时机恰到好处,将引导企业资金由虚转实。根据外汇局的最新规定,房地产企业和城市投资平台在境外发行债券将受到限制,符合中国战略发展需要的行业将得到支持。
企业发行境外债券的金额
2015年9月14日以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中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的审批机制改为登记制度。由于海外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中资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和城市投资平台的海外债券发行规模迅速扩大。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披露的数据,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7,106亿美元,比2016年底增加2,948亿美元。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6116亿美元,占36%;短期外债余额占64%。从机构部门来看,银行债务余额占49%,广义政府债务余额占10%。
根据中国证券的数据,自2017年以来,中资企业海外债券发行规模已达2932亿美元,尤其是城市投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2017年以来,城市投资海外债券发行规模达到近160亿美元;其中,2018年以来,城市投资海外债券发行规模为45亿美元,约为同期城市投资国内债券发行规模的4%。自2017年以来,房地产企业海外债券融资已达到近654.6亿美元,约占同期房地产企业国内债券融资规模的78%。
天丰证券认为,从政策和实际操作来看,监管一直是对房地产海外融资相对审慎的态度。随着中国房地产企业发行海外债券的数量不断增加,监管机构可能会控制发行的速度和规模,以确保债券的安全性。
外债政策继续加强
随着今年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紧迫性增加,地方平台融资环境进一步收紧,外债控制政策不断强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发言人王春英近日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正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进一步完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其反周期调节作用,统筹兼顾“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防范跨境融资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关系,充分发挥管理政策的前瞻性和协调性,确保外债风险的整体可控性。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举借外债的管理。除特殊规定外,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借入外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外债结算需经外汇局批准。
两部下发的通知要求,拟举借中长期外债的企业(包括金融机构)应实现实体经营,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市场化融资,充分论证举借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金融可持续性,同时根据自身信用状况制定外债本息偿还计划,落实债务偿还担保措施。严禁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义务,切实做到“谁用谁借、谁借谁还、审慎决策、风险共担”。
新纪元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通知主要是通过完善市场约束机制,防范风险,防范中长期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同时,它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创新和发展等关键领域,并服务于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
通知提高了企业借入中长期外债的门槛和要求,也意味着企业将进一步收紧中长期借款。根据文件精神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境外发债将受到限制。
引导资金“背离现实”
通知指出,要紧紧围绕推进供方结构改革的方向,重点支持综合经济实力强、国际管理水平高、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的大型企业走出去进行市场融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能力合作。
通知要求,拟借入中长期外债的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决策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申报企业拥有的资产应质量良好,权属清晰。严禁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公共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非收费桥梁、非经营性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公益性资产纳入企业资产。
通知指出,外债资金支持的投资项目应建立市场化的投资回报机制,形成持续、稳定、合理、可行的财务预期回报。如果筹资项目获得投资补贴、运营补贴、财政贴息等财政支持,相关决策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必须将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中长期财政可持续性作为重要约束条件,坚决杜绝没有地方财力支持的可能性。同时,要加强事后监督,加大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
潘向东指出,两部委的文件主要是要明确企业可以使用外债的要求和资金的使用,以引导企业“从虚到实”的突围,进一步探索正确使用外债。优先支持综合经济实力强、国际管理水平高、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的大型企业,因为这些企业有能力合理控制外债风险,同时可以利用国际市场上的低成本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产业转型,推动供给侧改革。
财政科学院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陈少强表示,该文件不是要限制企业发行外债,而是要规范方向、来源和管理。这是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防范风险的战略举措,将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一方面,通过对符合中国战略发展需要的产业进行市场化融资,我们可以获得相对较低的融资成本,支持中国的经济发展,同时,我们可以支持“一带一路”,促进周边国家的发展。此外,要规范外债的使用,通过市场手段尽量减少外债的内部化,防止风险转移。
标题:监管趋严 房企城投平台境外发债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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