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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从多家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处获悉,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在2016年12月底的内部会议上透露,监管部门正在考虑探索对证券公司场外交易业务实施许可证管理,并将制定统一的监管计划,加强检查和问责,完善统计监控机制。

据《证券时报》1月3日报道,上述监管机构也表示,场外交易业务拓展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盈利渠道,但目前存在六大问题,即缺乏统一完善的场外交易规划体系、场外交易证券业务执法不严、场外交易证券业务产品相对单一、证券公司内部业务条线难以协调。

参加上述内部会议的北方地区一家中型券商合规总监透露,监管部门今后将加强对券商场外交易业务的监管要求。总体监督的五大安排是:一是加强监督和问责;二是界定场外交易市场、业务和产品范围;三是统一场外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明确业务规范和底线要求;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第五,完善柜台市场的定位和功能。

监管部门考虑探索券商场外证券业务牌照管理

监管当局认为合规风险控制能力的滞后是证券公司场外交易业务问题爆发的主要原因。监管部门将要求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对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查,合规高管应根据职责对新业务和新产品的风险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针对证券公司场外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监管机构强调了两个要求:风险资本准备金的计算和压力测试。证券公司应当将场外交易市场业务纳入综合风险管理体系,合理建立风险指标体系,识别、计量、评估和动态调整场外交易市场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持续进行检测和分析,并定期形成报告。

在压力测试方面,监管机构将要求券商根据自身资产负债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资本补充机制。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及时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在数据报送和信息披露方面,监管部门将要求证券公司和其他为场外交易市场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专业协会报送参与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公司的数据和信息,并向保护基金公司报送参与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公司的客户账户和资金等信息。

监管部门还将要求证券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参与场外交易市场的情况;证券公司应当通过其网站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和产品信息。

监管部门表示,场外交易业务拓展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盈利渠道,但目前存在六大问题:一是缺乏统一完善的场外交易规划体系;二是场外证券业务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第三,场外证券业务产品相对简单;第四,市场独立分散,不利于资源整合和共享;第五,证券公司内部业务条线难以协调;第六,异地数据上报口径不统一,数据不完整、不准确。

标题:监管部门考虑探索券商场外证券业务牌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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