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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开发资源,如资本和土地,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却没有产生任何经济效益。在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深刻理解处置“僵尸企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遗留下来的“僵尸企业”将失去改革的政策窗口,未来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就业安置等问题,不利于社会稳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地运用市场化的法律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进并购、破产清算,坚决淘汰不合格落后产能,严格控制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僵尸企业”的处置已经进行了多年,但据报道,“僵尸企业”日前出现在某个地方的限产企业名单中。此前,“僵尸钢铁企业”死灰复燃的消息层出不穷。“僵尸企业”为什么“死而不死”?为什么被处置的“僵尸企业”能够复活?带着这些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许多专家学者。
五个行业中有很多“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是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提出的一个经济概念。“‘僵尸企业’是指长期亏损、无望扭亏、生产停滞、需要靠输血生存的企业。这些企业消耗了大量资源,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很难积极推动中国结构调整、转型升级(Aiji、净值、信息)的步伐。”执行副总裁、中国企业联合会主席朱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
僵尸企业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江苏长江工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教授、长江学者刘志彪教授向《经济日报》和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目前中国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僵尸企业”相对集中。企业规模大、附加值低、产能严重过剩是僵尸企业的共同特征。
此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及对策》显示,“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五个行业是钢铁、房地产、建筑装饰、商业贸易和综合。从区域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的“僵尸企业”比例较高。
《报告》还显示,“僵尸企业”在国有和集体企业、大中型企业中所占比例最高,但大多数“僵尸企业”由于基数小,仍然是小企业。据了解,SASAC已全面清理出2041家需要中央企业特殊对待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涉及资产3万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永伟强调,许多学者根据“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经济结构调整方向”的标准来界定“僵尸企业”。然而,只看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不能完全判断一个企业是否还能生存,还可以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竞争力、内部机制等角度来判断。在实际工作中,这主要取决于企业是否还有生存的希望。
阻碍市场化进程
“僵尸企业”是吸血鬼和传染性的。与因市场或资产而陷入困境的企业不同,“僵尸企业”已经失去了造血功能,不得不依靠政府补贴和银行贷款长期生存,这也可能导致试图并购重组的健康企业倒闭。
关于“僵尸企业”的危害,刘志彪分析说:首先,它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开发资源,如资本和土地,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却没有产生任何经济效益;第二,它一方面使经济系统占有资源,另一方面又继续沉淀资源,这是国民经济粗放发展和低效率的根本原因;第三,它可能引发系统性的大规模金融危机。“僵尸企业”并没有消亡,它得到了银行信贷的支持。当它积累起来,就会形成巨大的资产泡沫和金融危机因素;第四,如果“僵尸企业”不消亡,行业中的优秀企业将得不到足够的市场份额和空市场份额,特别是一些“僵尸企业”甚至继续扩大生产,不愿退出,这打乱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产能削减和亏损削减的行动。
“在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深刻认识处置‘僵尸企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秦海林向《经济日报》和《中国经济网》记者进一步强调,如果“僵尸企业”不及时处置,中国市场化进程将被推迟,供给侧结构改革将受阻。遗留下来的“僵尸企业”将失去改革的政策窗口,未来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就业安置等问题,不利于社会稳定。
朱指出,“僵尸企业”问题突出,这与当前经济发展的三大背景有关。一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外部经营环境更加严峻。一些技术和管理相对落后的企业难以适应新形势,调整和升级跟不上市场变化,陷入困境。二是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导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企业效益下降。一些行业甚至在整个行业中陷入亏损,使得企业经营更加困难。第三,市场机制不完善,仍然存在一些制度和制度障碍,使得僵尸企业难以按照市场规则顺利退出。
政府为什么要“重生”
“僵尸企业”的存在是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破产制度等市场清算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秦海林分析道。
从政府角度来看,过去片面的gdp绩效评价标准只导致地方政府间过度竞争、盲目项目和产能扩张、产业政策执行不准确、产能过剩突出。对于在市场竞争中失败的“僵尸企业”,地方政府基于保持就业等稳定的考虑,通过金融资本的注入来维持“僵尸企业”的生存。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为了避免不良贷款的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企业经营不善时,可以给企业输血,帮助其扭转经营状况。然而,对于已经无法恢复的“僵尸企业”,银行仍可能继续“献血”来掩盖不良贷款。
从关联企业的角度来看,“僵尸企业”可能涉及其他债权企业或担保企业,关联企业可能继续向“僵尸企业”献血,以收回相关债务资金。浙江民营企业的三角债务风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从制度角度看,“僵尸企业”缺乏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企业破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破产诉讼周期过长,破产成本高。此外,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导致了“僵尸企业”破产后就业安置的巨大压力。
此前,有新闻报道称,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河北和山西的“僵尸钢铁企业”已经复苏。对此,刘志彪坦言,当地政府甚至愿意尽一切可能让其境内的“僵尸企业”重获新生。因为一方面,如果市场调节允许它自动破产,以前的投资由地方政府通过追加投资、税收优惠、低价土地、信贷支持等方式给予。将被浪费,成为不可收回的沉淀成本,甚至相关负责官员也将被追究责任;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往往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拥有大量低技能工人,劳动力转移和再就业困难。与此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和银行占据了大量的信贷资源,它们只能继续“输血”给自己,花钱购买“和平”。
对付“僵尸企业”非常复杂,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不可能一两天就解决。除了一些地方政府和银行等干扰因素外,朱指出,应对“僵尸企业”的困难包括:在并购和破产过程中,存在着职工安置困难、债务负担重、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问题;中国破产法需要进一步澄清和完善;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许多行业的预期不确定,企业融资困难,导致企业缺乏实施并购的意愿。(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黄鑫)
(主编:王
标题:为何有企业僵而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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