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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日电据央视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5月31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刘志庚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受贿所得的财物应当追回,上缴国库。刘志庚在法庭上表示,他将服刑,不会上诉。经审理发现,1993年至2012年,刘志庚收受财产9817万元以上。
标题: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9817万元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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