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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家a股上市公司因批准函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快报》记者从维权律师那里了解到,相关投资者可以做好维权准备,一旦证监会发出罚款,他们就可以起诉。
天马股份被调查
2018年4月28日,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马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2122)宣布,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茂栋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公告,天马已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调查通知书》(证政调查字第2018118号)。主要内容是:由于贵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相关公告和历史市场情况,2017年12月18日,天马股份以每股8.49元的跌停板收盘。由于公司计划收购资产,该股自2017年12月19日开市以来一直停牌。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宜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认定2018年4月28日前购买天马股份、2018年4月28日后出售或继续持有天马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申请债权预登记。
惠而浦(600983,诊断部门)因涉嫌非法信息披露而被提起诉讼
2018年5月3日,惠而浦(中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83股票简称:惠而浦)宣布,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调查字第2018014号)。由于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和2016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发起调查。
据了解,惠而浦2015年年报净利润为3.67亿元,同比增长24.99%;2016年年报净利润为3.72亿元,同比下降15.52%。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应对虚假陈述给投资者权益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是,2016年4月22日至2018年5月3日购买惠而浦股票并在2018年5月4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的索赔条件应由法院决定。
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首次购买天马股份之日起至现在打印或全部销售之日止)、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政编码。
标题:两公司被立案调查 这些股民可做维权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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