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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临时调整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部门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文件和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等16项行政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对自由贸易试验区规章制度的调整呈现出两大特点。首先,在轨道交通和货运仓储等运输领域,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有所放松,甚至允许外资企业进入。第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过去有限制的行业已经大大放宽,如娱乐业和印刷业。

涉及轨道交通等行业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自贸试验区的监管调整中,各领域对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有所放松。它涉及航运、飞机制造和维护、轨道交通和其他运输行业。

在航运方面,未来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允许国际航运、国际航运管理、国际航运货物装卸、国际航运集装箱站和堆场的外资企业进入,允许外国公司以合资和合作的形式从事国际航运代理业务,外资持股比例放宽至51%。

在空航运方面,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空航运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和空航运货运仓储、地面服务,shipping /き放宽外商投资通用飞机维修由中方控制的限制;取消外商投资航空器维修承接国际维修市场业务的义务,由国务院空民航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允许外国投资者以独资形式从事6吨及9座以下通用飞机的设计、制造和维修;取消3吨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制造的投资比例限制;在轨道交通方面,应取消外商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70%以上的限制。

自贸区外资准入限制再放宽 外企可独资设立加油站

加油站的建设和运营一直被列在限制外资的行业名单中。这一调整将允许外国投资者以独资形式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事加油站的建设和运营。

商务部国际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白明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更加敞开。新年伊始,国务院逐步实施了具体措施,体现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决心。“中国的对外发展是渐进的,需要评估和探索。这一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允许外资企业进入并放宽相关领域的准入限制是一个评估和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完善制度总结经验。”

自贸区外资准入限制再放宽 外企可独资设立加油站

白明认为,将重点放在放松基础设施领域,如轨道交通,符合积极探索自由贸易港口的目标。“自由贸易港包括海港和空港,以及海运和空运输。只建自由港,基本配套设施和技术跟不上,自由贸易港的功能难以发挥。”

一些服务行业对外商开放

服务业一直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的重点领域之一。从2017年前11个月的数据来看,中国服务业在吸引外资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17年1月至11月,全国新增外商投资企业30816家,同比增长26.5%。实际利用外资8036.5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11月,全国新增外商投资企业4641家,同比增长161.5%。实际利用外资1249.2亿元,同比增长90.7%。

在这项决定中,除了调整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种运输行业的限制性政策外,一些服务行业也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商开放。

据《中国商报》报道,外商和台湾投资者将首次获准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自贸试验区内的省市提供服务。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此外,这一调整还涉及其他领域,如印刷品印刷和农产品收购(000061,诊断单位)。等:“允许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其他印刷经营活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首席经济学家张永军表示,从近年来的外商直接投资结构来看,劳动密集型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业比重正在下降,而高科技服务业增长迅速。“一方面,它反映了国内新兴产业和新业态的发展,经济结构更加多元化;另一方面,中国对外国投资的进入壁垒和领域也在不断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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