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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任觉一通讯员廖增良报道,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2017年海南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和完善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能,有效防范区域行业风险,引导小额贷款的源头回笼,发挥惠农作用,海南省政府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将广泛征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法制办、工商等有关权威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下发到全省实施海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意见依据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分类标准规定的通知》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分类属于非货币银行服务金融企业,由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制定。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首先澄清了小额信贷公司的身份。小额贷款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农扶小”、“小而分散”的原则,由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二是加强和完善省政府统一监管体系。在行政审批方面,明确申请设立或变更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的人员(包括具有网上小额贷款业务资格的人员),必须经省政府金融办出具业务资格审查意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当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如果涉及外国投资者,需要当地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国投资批准证书。在监管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必须进入小额贷款公司的动态监管体系,省金融办建立了“以日常监管为重点,以月度分析为主线,以年度考核为面”的分类监管机制;第三,优化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优势和实力。通过调整准入规定,扩大业务和创新业务模式;第四,多方合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财税支持方面,小额信贷公司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在行业信息化建设中,政府将重点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动态管理体系,实现多维监管动态信息共享,不断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抗风险能力。
标题:海南省将推进小贷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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