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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钧

律师的发展和律师的自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我们不仅要自信地说出来,还要写出制度安排,而且要坚定不移、脚踏实地地朝着律师履行职责的方向努力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执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律师始终是国家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加强了新时期的律师工作,把律师的改革和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速度,谱写了新的篇章,提供了根本性的符合,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在党、政府、军队、人民和学生中,在东方、西方、北方和南方,党领导一切。这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的明确要求,律师应该努力学习,深刻理解。谈论党的领导不是陈腔滥调。因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这是真实的。

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加强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是核心的根本措施。作为一名律师,新时期的执业必须始终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信心。在我看来,这是每个准备在新时期伟大事业建设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律师朋友必须首先面对的现实问题。因为我们是法人,如果我们不首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不可避免地在所谓的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下无法自立。没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无论是从事诉讼还是非诉讼律师业务,你都将失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中指导具体法律条文适用的信心。同样,没有文化自信,就不可能站起来成为有影响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

党的领导是律师制度之魂(声音)

在党的领导下,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而带动了律师事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没有党的领导,律师事业就没有发展。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加强律师行业的党的建设,不是口号,也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关系律师事业长远发展的政治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两天后,司法部党组决定成立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这是我们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灵魂。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是一项灵魂建设工程,是加强党的建设这一综合性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的自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我们不仅要自信地说出来,还要写出制度安排,要坚定而务实地把握律师履行职责的方向。

党的领导是律师制度之魂(声音)

——最近,司法部部长张军在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上谈到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

(记者王碧雪整理)

人民日报(05版,2018年1月19日)

标题:党的领导是律师制度之魂(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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