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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记者张喜伟和张伟,每一个编辑王可染,
“黔中人口密集,生态武当”这句话生动地诠释了贵阳市武当区诗意的生态环境。2015年9月,武当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在这个充满诗意的地方诞生,其前身是由当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而来。
然而,经过两年多的改制,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道路并不完全是“诗意的”。本行2017年末的一些重要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核心一级资本为负,资本充足率接近零。显然,武当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同时,国家商报记者梳理了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的年报,发现该行前十大股东的贷款余额在过去两年中持续增加,2016年末四大股东的贷款余额高于出资额。一位长期从事银行业的经纪银行研究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股东进入董事会,而从银行获得的贷款金额过高,就有“把银行当成提款机”的嫌疑。
对此,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回应《商业日报》记者称,股东贷款是通过正式程序实施的,并未违反银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此同时,该行还告诉记者,目前的银行业务“没有什么异常”和“非常正常”。
个人股东贷款被归类为“关注类别”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前十大股东中只有三家拥有贷款,总贷款余额为27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底,前十大股东中有6家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贷款余额进一步增加至1.87亿元
据公开信息,2015年9月,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由贵阳市武当区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实收资本由1.5亿元变更为5亿元。变更后,第一次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十大股东中有八家企业和一家自然人,在原有的十大股东中,只有贵州立成商贸有限公司仍在新的十大股东中,排名第四。
截至2016年底,武当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5亿元,由857名投资者投资,其中法人股东28名,自然人829名。2017年8月22日,武当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增至5.2亿元。
实际上,武当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分散,仅有三位股东持股5%以上,其中安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夏建设集团)持股9.98%,贵阳童眼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童眼公司)持股6.0%,贵州科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润公司)持股5.0%。
根据武当农村商业银行披露的年报信息,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前十大股东的贷款余额在“换血”年及以后的2016年大幅增加。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前10名股东中只有3人在银行有贷款,贷款余额总计2700万元;截至2015年底,十大股东中有6家在我行贷款,贷款余额也上升至9835.36万元,同比增长264.27%;截至2016年底,十大股东中有六家仍在我行贷款,贷款余额进一步增加至1.87亿元,比2015年增长90.13%,贷款余额约为2014年的7倍。《商业日报》记者注意到,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相关年报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底,该行最大股东安夏建设集团的贷款余额为4500万元,贷款利率为8.338‰,当年新增。截至2015年底,第二大股东童眼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000万元,贷款利率为6.133‰。截至2016年底,没有贷款余额。第三大股东科润公司2015年末无贷款余额,2016年末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贷款利率为3.958‰。
截至2014年底,贵州历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历城公司)作为当时的最大股东,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贷款利率为7‰。当时,立成公司投资6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0%。2015年末,武当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变更后,第四大股东历城公司贷款余额为1550万元,贷款利率为7.917‰。截至2016年底,历城公司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有两笔贷款,一笔利率为6.888‰,另一笔利率为5.981‰。
2015年末,第五大股东贵州李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亢公司)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贷款利率为7.276‰。截至2016年底,李亢公司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为3100万元,贷款利率为7.975‰。
截至2016年末,第七大股东贵州赵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赵霁公司)贷款余额由2015年末的3686.19万元下降至1379.3万元,贷款利率为9.166‰。
截至2015年底,第十大股东贵州金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公司)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共贷款4笔,分别为1770万元(贷款利率8.46‰)、700万元(贷款利率8.25‰)、500万元(贷款利率7.583‰)和129.17万元(贷款利率9‰),截至2016年底,金河公司仍有3笔贷款,即17 1140万元(贷款利率8.249‰)和500万元(贷款利率8.338‰),其中上述1770万元贷款已被列入“关注类”。
截至2015年底和2016年底,第六、第八、第九大股东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无贷款余额。
部分股东的贷款余额超过出资额的三倍
以第十大股东贵州金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例。公司出资924.37万元。截至2016年底,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共发放贷款3笔,贷款余额3410万元,为出资额的3.69倍。
从单股东贷款余额来看,2016年末,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前十名股东中有四名股东的贷款余额高于其出资额。
根据2016年年报,作为第四大股东的历城公司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出资人民币2319.75万元,持股比例为4.64%。但截至2016年底,其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的两笔贷款余额为4350万元,约为出资额的1.88倍。事实上,作为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的“老股东”,李成公司2014年末的贷款余额为1800万元,是当年出资额的三倍。
根据工商信息,历城公司是一家位于贵阳的从事批发行业的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7日,注册资本400万元。自然人股东米军、李蜜各出资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蜜。销售范围包括:印刷材料、通用化工产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文具、家用电器、日用品等。
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第五大股东李亢公司出资1235万元,持股比例为2.47%;截至2016年底,李亢公司在武当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为3100万元,为出资额的2.51倍。根据工商资料,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为康。一般业务项目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等。
第七大股东赵霁公司截至2016年底的贷款余额为1379.3万元,也高于出资额1074.37万元;2015年末,贷款余额(3686.19万元)甚至是出资额的3.43倍。据工商资料显示,赵霁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4月的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0万元。自然人股东陶艺和周军,分别占53.8%和46.2%,其中周军为法定代表人。
第十大股东金河公司的出资额为924.37万元。截至2016年底,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共贷款3笔,贷款余额3410万元,为出资额的3.69倍。据工商资料显示,金河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浦菊仙和袁遗各出资50%,法定代表人为浦菊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干鲜菜及土特产品销售;冷冻和冷藏水果和蔬菜;仓储服务等。
上述研究人员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如果股东进入董事会,将会对银行的经营产生影响,而且由于银行贷款额度过高,有“把银行当成提款机”的嫌疑。至于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有必要从银行对股东的授信程序来判断,但不可能仅从贷款金额来判断。
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前十大股东中,除第一大股东安夏建设集团原法定代表人“吴志强”出现在本行九名董事中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姚、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康也在本行九名董事中。如上所述,截至2016年底,李亢公司仍是武当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余额超过出资额的四大股东之一。
针对十大股东的贷款利率和贷款程序,武当农村商业银行回应《商业日报》记者:“我们有一个特殊的利率定价方法,就是按照利率定价方法执行。”本行还强调,股东贷款是通过正式程序实施的,没有违反银监会的相关规定。
最大股东参与了此案,并被“强制执行”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了“安夏建设集团”,找到了近40份与此相关的裁判文书。其中,“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案件所占比例最高,为23起
《国家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几个股东的贷款余额超过出资额,进一步梳理发现,该行最大股东安夏建设集团在两年内至少四次被法院(包括相关分支机构)列为强制执行人。
饱受诉讼的安夏建设集团于2017年2月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股东、地址及其他相关业务信息。同时,法院曾因被执行人安夏建设集团“失踪且暂时无力偿还”等原因而不得不终止执行程序。
近日,国家商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了“安夏建设集团”,发现了近40份与安夏建设集团相关的裁判文书。
其中,“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案件所占比例最高,为23起。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2016年12月27日,建平县顺达选铁有限公司安夏建设集团项目部被建平县人民法院列为“(2016)辽1322支3198号”和“(2016)辽1322支3199号”的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分别为40.22万元和24.97万元。
2017年,安夏建设集团两次被建平县人民法院列为遗嘱执行人。
其中,2017年3月7日,建平县人民法院将安夏建设集团列为“(2017)辽〔1322〕617号”的执行人,执行金额为21.83万元;2017年10月27日,安夏建设集团再次被建平县人民法院列为“(2017)辽1322支2968”的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12.55万元。截至目前,辽宁省高级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上述四起案件仍为“未决执行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9月6日,建平县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终结了执行程序的“(2017)辽〔1322〕智617号”。建平县人民法院表示,“被执行人的账户存款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暂时无力偿还。申请人暂时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相关财产,同意终止执行程序。”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在(2017)辽〔1322〕617号文中,法定代表人的遗嘱执行人是“吴志强”;在“(2017)辽〔1322〕智〔2968〕号)”中,遗嘱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周兆载”。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告,安夏建设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早在2017年2月17日已变更为“周兆载”,比(2017)辽1322支617号文件(2017年3月7日)的备案日期提前近20天。同一天,安夏建设集团的投资人由原来的“吴,28%”、吴志强,72%”变更为“吴,99%”、周兆载,1%”;公司地址由“物流新城白马大道22号安夏时代广场”变更为“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E组团购物中心5号楼5单元17层1号”。
武当农村商业银行业务信息(2017年8月22日批准),显示“吴志强”仍为本行董事。
编辑朱昱
标题:乌当农商行向主要股东贷款大增 4户贷款额超股东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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