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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的cdr规定到香港证券交易所新的ipo规定,两地证券市场在短时间内相继推出了重要的改革制度,这是非常罕见的。多年来,无论是a股市场还是香港股市,长期以来都采用一元制,同股同权。现实中,一元制有其优势,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一股一票”和“一股一利”的投票形式一直沿用至今。
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同股同权一元制也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在实际情况下,同股同权的模式可能容易被扭曲,一些大股东可能会利用绝对股数来干预股东大会。此外,在同股同权模式下,一些长期采用同股异权形式的企业被封杀上市,由于制度的不包容性,两地证券市场错过了许多大企业的回归。
如今,从cdr新规到HKEx IPO新规,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两地的市场包容性正在增强。在市场包容性日益增强的背景下,这不仅有利于巨型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回归,也有利于提升它们的竞争力和吸引力,降低优质企业流失的风险。
事实上,两个市场的新规定并不是完全开放的,而是为返利企业设置了一定的进入壁垒和条件。例如,对于新的国内cdr规定,对于尚未在海外上市的创新型企业,最近一年的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对于在海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应低于2000亿元。由此可见,在这样的约束下,真正符合a股上市条件的独角兽企业并不多。
然而,对于新的cdr规定,空.仍有一些灵活的变化例如,对于尚未在海外上市的创新型企业,如果它们未能满足上述条件,但其收入正在迅速增长,并且它们拥有自主研发的领先技术,并且在同行业竞争中具有比较优势,它们仍有机会获得上市资格作为回报。至于HKEx新的首次公开发行(ipo)规定,同股不同权企业的最低预期市值将达到400亿港元。但是,对于市值低于400亿港元的企业,要求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不得低于10亿港元。
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麒麟企业和同股不同权的企业都能满足a股和港股上市的要求。由于两个市场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许多不合格企业被阻止上市作为回报,这间接起到了优胜劣汰和提高企业质量的作用。
这是两地市场政策态度变化的真实写照,由不受欢迎和包容的态度逐渐转变为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对于同股不同权的企业来说,当两个市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不断提高的时候,带来了很多好消息。然而,对于投资者来说,随着同股不同权模式的开放,他们最关心的是交易的公平性和股东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其中,对HKEx来说,已经制定了某些限制。例如,上市后不同投票权的比例可能不会增加;同股同权的股东必须占表决权的10%,重大事项必须在“一股一票”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几年前,香港股市拒绝阿里上市,因为它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然而,几年后,港交所新的ipo规定为一些大型企业打开了空的空间,创造性地接受了拥有相同股份但不同权利的公司在港上市。或许这是一个开放和包容的市场,但这也是市场改革和扩张的迫切需要。
我们欢迎巨人企业和高品质独角兽企业的回归。然而,在任何时候,作为重要市场参与者的普通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都是关键。由此可见,即使我们最终批准了同股不同权的企业,我们仍须以公众利益为重,这些企业是否成功上市,其上市定价和估值是否合理,解禁减持是否有严格要求,未来监管是否及时到位等。,都需要对市场和普通投资者负责,这样才能成为真正有益的重大改革。
标题:重大改革为何频频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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