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8字,读完约3分钟
最近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促进杠杆降低、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
最近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促进杠杆降低、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
“当前的债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债务的财务杠杆作用可以使企业实现最佳的资本结构,从而实现市场价值的最大化,但过度的债务也会带来经营风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如果国有企业负债率进一步上升,将不可避免地为我国的社会运行和经济发展积累更多的矛盾和问题。因此,降低国有资产负债率符合我国当前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
会议强调,要坚持全覆盖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强化外部约束,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标本兼治,促进重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比例尽快达到合理水平。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全覆盖”意味着将所有国有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所有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监管。“分类管理”是指根据国有资产的差异和不同国有资产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分类、金融性国有资产和非金融性国有资产的分类,以及企业层面的公益性国有企业和经营性国有企业的分类。
周表示,目前,国有企业高资产高负债的行业大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杠杆比率高,在需求疲软时容易出现产能过剩。因此,有必要对国有资产和负债进行分类和强化约束,如通过促进并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实施企业破产等方式,提高国有企业的生产能力,有序降低国有企业的负债率。
事实上,近年来,为了降低国有企业的负债率,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了对中央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加强了中央企业对ppp项目管理的参与,推动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并通过增资和混合改革引入了战略投资者。总体而言,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率已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9%,比年初下降0.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地方国有企业的债务状况也有所改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彭表示,今年中央企业去杠杆化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SASAC将进一步实施分类管控,加强工作监督,加大降低杠杆率和债务的考核力度,确保今年降低杠杆率任务的落实。
标题:国企去杠杆再进一步 资产负债将迎刚性约束
地址:http://www.systoneart.com//syxw/8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