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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创新型企业已经建成

在中国发行股票和存托凭证的试点准备

⊙记者马伟○编辑周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中国创新型企业发行股票和存托凭证(以下简称cdr)试点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并与新经济中的创新型企业对接。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主席张东科昨天披露了这一信息。他还表示,试点创新企业的新政策包含三个政策含义,包括监管和发展政策对创新企业具有包容性,试点速度相对较快,试点企业数量可能不会太多。

张东科是昨天在北京举行的“2018金融街(000402)论坛年会”分论坛“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上作上述表示的。

他认为,所谓“新经济”概念的含义是“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新经济、新产品、新技术、新形式和新模式;二是证监会等相关部门文件中提出的“四个创新”是新技术、新产业、新形式、新模式。“由此可以看出,新经济包括使用新技术的因素。我们所说的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新材料技术等等。是新经济。”

沪深交易所积极拥抱新经济企业

张东科表示,出台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试点,是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他认为,所谓的创新型企业发行股票和cdr试点包括三个政策含义:第一,这项新政策针对的是一类企业,监管政策和发展政策都对这类企业具有包容性;其次,创新型企业试点推广的速度可能相对较快;此外,由于试点性质,试点企业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大。

沪深交易所积极拥抱新经济企业

“中国证监会目前正在研究支持资本市场创新企业试点的具体实施细则。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每个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张东科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做好了创新企业在中国发行股票或cdr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与相关新经济企业建立了良好的联系。具体规则颁布后,即可开始相关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年来一直积极拥抱新经济。张东科介绍,去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新蓝筹股行动”,即“新经济+蓝筹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希望吸引并提供更好服务的新蓝筹企业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优化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企业;另一个是新经济企业;还有高科技企业。这三类企业基本上都包括当前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优质企业。

沪深交易所积极拥抱新经济企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引导高科技企业

通过并购登陆资本市场

⊙记者马伟○编辑周宏

深圳证券交易所除了通过上市和再融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外,还将引导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并购进入资本市场。

深交所副总经理李辉在昨日举行的2018年金融街论坛年会“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子论坛上发表上述言论。

他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制度和机制,具有良好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补偿功能,有利于激发微观主体的创新活力,与高技术产业的特点和企业的需求高度匹配。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十分重要。”李辉说,在深圳21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1000多家高科技工业企业,市值超过11万亿元。其中,BOE、碧水园(300070)、希克维森(002415)和HKUST迅飞(002230)已成为一批对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引领和示范意义的企业。

李辉介绍,未来深交所将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核心平台的作用,全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

他表示,深交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多渠道增加直接融资比重。通过上市和再融资支持高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公司债券,特别是绿色债券、双创债券、可再生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收益创新工具,不断丰富融资形式,拓宽融资渠道。

第二,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并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积极推进以产业融合为重点的市场化并购,引导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并购方式登陆资本市场。同时,我们将大力净化并购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并购在优化存量、盘活资源中的作用。

第三,不断提高服务新经济的能力。做好充分准备,积极推进并全力配合国内创新企业股票发行或cdr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断增加系统供给,吸引一批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竞争力高技术企业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使深圳证券交易所成为中国新经济的家园。

第四,全面构建创新资本生态系统。我们将继续扩大和深化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中介机构和投资机构围绕产业和金融对接服务的合作。依托“中小科技企业成长路线图2.0计划”和“火石星火”风险投资联盟,通过培训交流和路演,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和培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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