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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焦岳
在央视3.15晚会曝光耐克的“气垫门”后,耐克经历了一个不眠之夜。3月16日,《证券日报》的一名记者赶到耐克总部,了解该公司对3月15日曝光事件的反应。
耐克总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们将配合工商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并与消费者沟通。”然而,最新消息显示,耐克中国公司已被杨浦区市场监督局调查涉嫌虚假宣传。
耐克公司已经向执法人员提供了涉案货物的复制来源以及购买、销售和存放案件的数据,并将进一步核实数据、确定证据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耐克总部加强“警惕”
3月16日,记者来到上海杨浦区江湾路耐克中国总部。进入耐克大厦后,门口的保安首先问我它是否属于工商监管部门。当记者说他要来采访时,他被释放了,但当他来到二楼时,又被另一名保安拦截并审问。当记者拿出记者证说他要来采访时,被保安拦下,由保安部的相关负责人带下楼。
耐克总部安保部相关负责人首先询问记者是否因3月15日事件接受采访,并表示公司有专人负责采访。
经过层层检查,记者终于见到了耐克总部的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公司对此事有统一的书面答复。
据耐克总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证券日报》记者称:“2016年4月,耐克在中国销售了300多双hyperdunk 2008 ftb气垫鞋类产品。”
然而,一些专业人士说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邱对媒体表示,并不是说变更后你就不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这样你就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举报。郎先生受到了一位售后服务经理的接待,他自称是彼得·张。张彼得承认这款鞋没有气垫,但产品描述有错误,并表示这是公司法务部给出的声明。
郎先生认为,虚假宣传应由工商部门认定。根据中国的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的赔偿。张彼得说,这只能按照耐克的政策来执行。
事实上,耐克总部对此事的解释并没有改变。
从上面的回复可以看出,耐克总部的态度仍然是坚持“错误的描述”。
耐克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将配合工商监管部门的调查,并与消费者沟通。
当记者询问该公司是否根据工商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确定其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时,该公司没有回复。
上述人士表示:“发现问题后,我们立即联系消费者提供退货退款等解决方案,并对给消费者带来的麻烦和不便表示歉意。”
事实上,耐克,作为一个世界级的体育品牌,一直都有着强烈的态度。一些耐克品牌经销商告诉记者,耐克一直很强大,在签订合同时,他们必须按照耐克给出的合同,包括霸王条款来签订。
事实上,在消费者支持耐克品牌的同时,他们往往会给耐克带来强大的信心。然而,从耐克的公开回复中可以看出,耐克对消费者的态度已经放缓。
耐克在回复记者时表示,“耐克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我们将全力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耐克的“气垫门”事件并不是第一次。早在2011年,消费者就发现在中国销售的“zoom 2011”篮球鞋的前脚与美国的同型号相比缺少气垫。据此,消费者向工商部门举报耐克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耐克当时的解释也是一个宣传错误,给出的解决方案也是全额退款。然而,经调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耐克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权益,并处以487万元的罚款。
标题:耐克总部否认虚假宣传 称将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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