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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蕾编辑陈郁

在“保险即保险”和严格监管的背景下,监管和防范中介市场的混乱也被提上了监管议程。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随着保底保险业务的兴起,上海率先发布了长期寿险专业中介业务监管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中介市场,最终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近日,上海市保监局发布了《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渠道长期寿险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规范了上海保险机构长期寿险专业中介业务的经营行为,明确了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在从业人员、销售行为和产品介绍等方面的管理职责。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介(包括专业中介和兼职中介)已经成为保险业的主流渠道。特别是银行保险新政策实施后,由于个人保险渠道成本高、员工增加困难等因素,专业中介(包括代理人和经纪人)成为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保费来源的主要来源。

在重要性提高的同时,相应的监管规则应该跟上或改进。在相关保险中介业务监管规定的基础上,上海此次发布的地方指引更加详细和有针对性。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也是当地第一个针对长期人身保险专业中介业务的监管指引。

《指引》要求中介机构制定和完善与长期寿险产品相关的员工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地制定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标准,建立和完善员工档案。同时,制定员工招聘标准,鼓励合格中介机构统一组织内部考试。

《准则》还阐述了中介管理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在管理员工的过程中,中介机构不应有以下行为:发布有关员工收入或其他福利的误导性广告,向被招聘员工承诺不合理的高额回报,以支付费用或购买保险产品作为入职条件,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颁发执业证书的条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员工的数量或其销售业绩作为员工薪酬的主要依据。

上海率先出指引 中介卖长期人身险定严规

这是目前保险中介市场混乱的焦点。《指引》还要求中介机构履行对下属分支机构及相关员工的管理职责,不得通过出租、出借或转让许可证的方式发展分支机构及相关员工。

此外,《准则》与保险公司制定的一些标准是一致的。例如,还要求中介雇员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或免除的条款、退保的现金价值、犹豫期等。在保险合同展示过程中;中介机构还应严格执行“双录制”(录音录像),即向60岁以上(含)的投保人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销售长期人寿保险的关键环节应通过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录制。

上海率先出指引 中介卖长期人身险定严规

《指引》还明确了保险公司在中介渠道中的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长期寿险业务,并确保中介机构资质合法、合作关系明确、权责明确、管理措施到位。保险公司不得向书面合作协议约定以外的中介机构发放奖励,也不得向中介机构员工发放奖励。

关于《指引》的影响,几位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与短期人身保险产品相比,长期人身保险产品更加复杂,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只有整个市场规范有序,每个人才能有一块“蛋糕”吃。

标题:上海率先出指引 中介卖长期人身险定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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