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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创新和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显著增强;到2025年,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将更加完善,并在全社会各方面得到落实。

具体而言,《意见》侧重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和环境保护。建议完善电价机制,促进节能环保,完善部分环保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和电力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电价杠杆作用,促进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消除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及相关环保产业发展。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各种绿色价格政策。

发改委创新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秀虎昨日表示,电费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电价是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资源配置的非常有效的杠杆。《意见》对一些政策进行了创新和完善。有三项措施与电价相关。这三项措施的总体目的是让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为绿色环保企业支付更高的成本和降低价格。这样,电价的涨跌将形成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

发改委创新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关于民生保障,岳秀虎表示,价格政策非常敏感,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改革过程中,不应影响民生,应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特别是要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影响。对于《意见》中提出的许多措施,政策设计的重点是污染者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应作出特殊的政策安排,以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影响。

标题:发改委创新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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