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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两个办法”从贷款目标、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方面,明确了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政策要求。截至9月底,全国试点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141亿元,同比增长28.6%;全国试点地区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28亿元,同比增长2.3%。
4月,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启动科技企业投贷款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部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启动了首批投贷款联动试点。
8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推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这使得金融技术产业正式成为国家政策的指导方向。规划提出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建立从实验研究到中试生产的多元化、差异化科技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创新。
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规范和做好债权人委员会工作,引导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困难企业扭亏、转型、发展和脱困的力度。
重点和薄弱环节试点突破,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点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曾刚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爱心基金、净值和信息),弥补了传统经济疲软带来的下行压力。但是,在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驱动力和外部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新兴产业(爱基、净值、信息)尚未形成,通过经济转型提升任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新常态下的金融业发展之路(而不是一味的从现实走向虚无)已经成为当前金融改革和金融业转型的重要内容。
从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趋势来看,增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有两个突破。
一是探索农村土地金融的发展。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障碍,长期以来农村土地要素与资本要素的结合并不紧密,土地资产和资本属性受到严重制约。发展农村土地金融不仅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农村金融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土地财政在法律和政策上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可。虽然实践探索已经丰富多彩,但由于缺乏相关的理论认识和制度设计,自主发展存在诸多风险,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过,为促进农村土地金融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这将有助于盘活农村现有资产,缓解农村抵押品不足的问题,增加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融资,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此同时,它也为金融业开辟了新的空增长空间。
二是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我国各类企业中小企业的比重达到94.15%,吸纳了1.5亿就业人口。不难看出,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转型升级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是“大众创业创新”的主力军,这对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中小企业融资难在客观上是不可避免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传统的银行贷款机制对中小企业贷款成本高、收益低,削弱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意愿。通过投贷款联动试点,银行可以用可能的股权收益弥补中小科技企业融资的风险,这不仅可以增加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降低其债务成本,而且有助于优化银行收入结构,加快银行业转型。
标题:“两权”抵押贷款和投贷联动等试点启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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