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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和平台上的企业卖家日益成为大纳税人的同时,c2c平台个人网上商店的纳税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人大期间,全国人大代表、BBK (002251,BUY)集团董事长王天提出,中国零售业已进入新的零售阶段,线上线下将高度融合。因此,电子商务(尤其是c2c电子商务)的公平征税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阶段,以便在实体和电子商务之间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业内许多人也认为,c2c电子商务的公平征税已经到了必须切实解决的阶段,具体征税应该分阶段实施。
电子商务的公平税收有利于公平竞争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小组,大多数电子商务公司的税收负担略低,c2c电子商务模式的损失更严重。由于对电子商务的收集和管理缺乏明确的政策态度和强有力的可操作性政策计划,电子商务的收集和管理环境一直不尽人意。地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过于泛滥,地方政府主要通过财税政策支持电子商务企业。
以2015年为例,在3.8万亿元的消费者网上销售额中,2万亿元的b2c电子商务企业的税负略低于传统商业企业。与其他2万亿元的销售额相比,约1.8万亿元的所谓c2c电子商务销售额的税负较低。
在今年两会期间,王表示,线上线下发展的差异是由于技术升级等诸多原因造成的,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两条线之间的税收负担不公平。他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层面解决这一问题,为平台电子商务和实体零售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告诉《国家商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线下业务带来了挑战。个人电子商务纳税而实体店纳税是不公平的。促进电子商务税收公平有利于促进线上线下的公平竞争,保护实体经济。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邯郸阳光百货集团总经理韩在河北代表团集体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面对实体零售的“冬天”,实体商店和网上电子商务应该“平等竞争,协调发展”,网上商店不纳税的现象是不合理的。实体经济是国家的基础,它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
业内人士建议,免税额度可以设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平表示,许多个体网上商店没有实体店,也不在该领域注册。因此,对于税收征管部门来说,这些网上商店是无形的,无法进行相关的税收征管。
赵平认为,与实体经济相比,面对面的现金交易更多,而且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所有交易都有相关数据记录在网上,因此也有对其进行税务监管的可能。“你可以根据网上商店的交易规模设定一个范围,以确定哪些网上商店属于小纳税人,哪些属于一般纳税人。对于低于设定交易规模的小规模纳税人,他们可以通过税收制度征税。”
工业经济观察人士梁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淘宝等许多c2c网店都是小微企业或个人创业平台,处于起步阶段。如果一定要征税,有关部门可以设定一定范围的营业额作为免税金额,并对不同规模的交易逐步征税。
王补还在议案中提出,要在个人网上商店提供一定规模以上的可选纳税方式经营;进一步研究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研究和试点实施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减少中间环节,完善干扰正常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努力适应电子商务时代流通企业的特点。
纳税状态
大多数电子商务公司的税收负担略低,对电子商务的征管缺乏明确的政策态度和强有力的操作性政策计划。c2c电子商务税收流失更为严重。
行业建议
相关部门可以设定一定范围的营业额作为免税金额,对不同规模的交易进行分步征税。
标题: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电商纳税问题应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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