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10字,读完约4分钟

从贵金属、原油、邮政货币卡、微盘,到“原股”、“优先股”,再到私人讨债,地方交易所的风险事件层出不穷。自2017年以来,监管部门召开了多次高层会议,部署对非法交易场所的检查和监管。

证券期货交易具有特殊的金融和风险属性,直接关系到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此外,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层,区域股票市场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俗称“四板”。特别是借助互联网金融,外汇风险防控有待提高。

1月1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李克强总理重申了对区域性股票市场的要求,并从业务范围、经营主体、投资者适宜性和监管权限等方面划了一条“红线”。

2011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根据“38号文件”,安排正式成立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自38号文件发布以来,联席会议已经召开了三次。在1月9日举行的第三次联席会议上,监管机构部署了一项“回顾”活动,以清理和整顿交易场所,计划耗时半年。

为“四板”划红线 国务院重申属地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联席会议特别关注了一些股权交易场所非法网上收私引发的赎回风险问题。

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申了38号通知的要求,明确了区域性证券交易所的定位和监管权限。

一是要规范推进区域股票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主要服务的省级行政区域中小微企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目前的跨区域运营,需要密切关注调整和标准化。第二,规定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区域性股票市场由一个机构经营。对于同一地区的许多运营组织来说,需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整合。

第三,重申应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和具有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一定规模的金融资产。

第四,明确监管权限。其中,省人民政府负责按规定对区域股票市场进行监管,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中国证监会负责制定证券发行范围、交易方式和持有人数量的规则,指导、协调和服务监管工作。

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多份文件,对区域股票市场进行监管。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证券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了中介机构参与地方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数据,截至2016年9月底,中国已设立40个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上市企业13500家,展示企业54000家,企业累计融资规模达到6450亿元。

近两年来,新三板市场发展迅速,这使得市场各方对"四板"市场充满了想象。上海、前海、天津、齐鲁等股权交易中心都在努力创新交易体系和企业结构。

期待已久的“政策红利”尚未释放,但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已经出台。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中,区域股权市场定位为“私募股权市场”,监管部门对其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寄予厚望。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要通过有效的协调监管,“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同样的重点是风险预防和控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再强调“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而包括证券交易所在内的地方市场却不断面临风险。本地交易所存在很多问题。

证券公司场外市场部的一些人士告诉《中国商报》,四板市场在股权质押和私募收债业务上不合规,对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不严格,甚至有中介机构撮合交易,最基本的上市业务也不规范。

“最近,在‘四板’市场和其他交易所,风险问题已经上升。这就是为什么国务院重申了38号通知的要求。”太平洋证券(601099,BUY)前副总裁、启超新三板学院院长程晓明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表示,区域性股票市场的核心问题是流动性不足,交易量不足,无法解决资本市场的定价问题,难以发挥股权融资的作用。

然而,所谓的创新措施,如私人债务追收,不属于当地股票交易市场的核心功能。他认为股权融资可以分担投资和融资的风险,但债务融资不能。因此,股权融资可以支持创新和小微企业,但债务融资不能。因此,要真正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仍然有必要发展股权融资。

标题:为“四板”划红线 国务院重申属地监管

地址:http://www.systoneart.com//syxw/12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