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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号通知明确了税收义务属于管理人,这通常会增加资产管理机构的税收合规管理成本。同时,投资者保本产品的投资收益也会受到影响。在营业税下,如何为资产管理产品纳税并不是特别清楚。除资产证券化产品外,其他非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产品如何纳税尚不清楚。然而,根据营业税,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缴税。事实上,每个人都把事实上的不缴税与法律法规允许的不缴税混为一谈,这会给人造成140号通知增加税收负担的印象。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及配套服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140号文件》),引起了金融业特别是大型资产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一位金融和税务专家告诉记者,金融业的税收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没有先例。这种对资产管理产品的明确征税,实际上是推动该阵营改革的重要一步。相关方应正确解读并采取积极行动;对于相关机构来说,影响无疑是深远的。
更高的税收负担和更低的收入?
继140号通知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资产管理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不仅调整了计税时间,还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经营过程中增值税应税行为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虽然细则尚未出台,但“总方向”仍引起热烈讨论。140号文件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纳税行为是以管理者为纳税人。在各方的解释中,重点主要是资产管理机构的成本增加、税负转换、产品调整和收入下降。
“140号通知明确指出,纳税义务属于管理人,这通常会增加资产管理机构的税务合规管理成本。同时,投资者保本产品的投资收益也会受到影响。在营业税下,如何为资产管理产品纳税并不是特别清楚。除资产证券化产品外,其他非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产品如何纳税尚不清楚。然而,根据营业税,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缴税。事实上,每个人都把事实上的不缴税与允许不缴税的规定混为一谈,这将造成一种印象,即第140号通知增加了税收负担。毕马威北方金融营业税管理合伙人章昊表示。
对于资产管理产品收入的下降和资产管理机构成本的增加,章昊认为140号文件区分了保本产品和非保本产品,明确规定保本产品需要纳税,因此未来产品设计可能会有一定的趋势。如果将税收负担转嫁给投资者,回报率会降低,资产管理机构的管理成本会增加,主要是因为资产管理机构从税收遵从、税收风险和纳税申报角度来看的人员成本会增加。
溥仪标准分析师认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的管理者避免了潜在的税收损失,将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行业的税收标准,对保本资产管理产品提出更高的税收要求,并相应提高其成本。这有利于打破资产管理模式,促进资产管理市场健康发展。”
好的利润空需要进一步检查
目前,相关游戏仍在继续。然而,从许多观点来看,人们普遍认为140号文件不会对该组织产生颠覆性影响。
“它对信托的市场份额几乎没有影响。由于该税是对市场上的所有资产管理产品征收的,因此对某些产品的特定市场份额几乎没有影响。税收负担转移能力强的资产管理产品更有可能具有比较优势。信托由于其制度优势和许可优势,具有很强的定价能力和税负转嫁能力。因此,空是否值得信任还需要进一步检验。”一位信托税务专家向记者表达了他的观点。此外,国内资产管理市场已接近100万亿元,资产管理市场的长期乐观趋势不会改变,也不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虽然资产管理计划的整体税收会增加资产管理产品的交易成本,但不会影响资产管理市场的长期发展。
事实上,资产管理机构也开始相应调整通知条款,例如,减少收入——一家信托公司首次发出通知称,“由于信托项目税费增加,可分配收入减少,一些存续项目的预期收益率将下降”;产品调整——如果新规顺利实施,保本产品和短期产品的数量和规模将进一步减少,银行外包的渠道业务,尤其是多层嵌套的渠道业务将受到很大影响。此外,由于资产管理产品种类繁多,目前尚不清楚140号通知中提到的各种资产管理产品的“持有至到期,而非金融商品转让”的规定是否适用。因此,这项规定对市场的直接影响取决于随后的具体操作。
章昊认为,从成本的角度来看,这部分税收以前并没有预料到,这会对公司的会计报表产生影响。虽然资产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提高管理费和减少收入来转嫁税收成本,但管理合同、收费模式以及与投资者和其他相关方沟通需要时间和成本。
税收筹划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政策推广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上述信托纳税人认为,一方面应考虑税负转嫁。当前的资产管理市场经常在资产短缺和资本短缺之间轮换,因此资产管理产品,尤其是信托产品,处于资本链中。处于比较优势地位时,大部分税收负担总是会转移给金融家或投资者,而他们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并不多;另一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细则时应考虑资产管理产品的市场容量和运营特点。尽管税收负担增加了,但不会显著增加,因为健康且不断增长的财富管理市场是一个双赢局面,监管和税务部门也不愿意看到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兴衰。
客观地说,如果税负转嫁,收入下降,资产管理产品的吸引力就会下降;如果由经理来承担,管理成本会急剧上升。而且,按照目前的征税方式,在多层嵌套的资产管理产品结构下,会出现重复征税,成本会大大提高。这些都不利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
章昊建议,从合规的角度来看,资产管理公司一方面需要配备许多专业的税务人员,对所管理的产品合理、合法地缴纳增值税;另一方面,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合规纳税申报流程,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
具体到信托公司,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税收筹划水平。由于资产管理税是推进营改增的重要一步,随着后续税收制度的逐步完善,通过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防范税收风险就显得非常重要。建议信托公司在这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
标题:旨在引导资管行业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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