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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才争夺的攻防战中,法律武器逐渐开始频繁出现。2017年2月16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此案发布了直接公告,称高德提起了八起不正当竞争诉讼,因为他认为七名员工加入滴滴违反了不竞争责任。

“七名员工,每人一个案子,因为侵犯商业秘密,每个案子总共向滴滴和员工索赔1000万元,总计7000万元。”知情人士表示:“目前,这只是起诉书中的一个说法。不排除在审判期间增加或改变索赔额。”此外,高德以虚假宣传为由起诉滴滴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记者咨询了高德,他没有对此事做出回应。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科技企业在竞争中频频上演人才大战。不久前,华为对六名前中高层领导提起刑事诉讼,称后者给乐视和酷派带来了内部信息。后来,这六名前雇员因涉嫌侵占工作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2014年,腾讯还起诉加入阿里巴巴的前高管刘春宁违反了《保密和不竞争协议》。

根据朝阳法院的公告,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了在工作多年的原高级经理胡先生及掌握公司核心商业秘密的6名员工。高德表示:“离开高德软件后,胡先生在非竞争期加入了与高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滴滴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此外,还表示,“滴滴公司为了帮助胡先生规避竞业禁止责任,与胡先生本人及中置公司串通,将胡先生的劳动关系置于与显然没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中置公司,然后搬回滴滴公司。”中智公司是一家知名的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国有企业,其宣传消息显示中智公司与滴滴打车之间存在业务合作关系。胡先生离职后,有6名工程师在短时间内离职为滴滴服务,“上述人员均为公司重要的人员,均掌握了公司的商业秘密,部分工程师在离职前大量复制了公司的商业秘密,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权益。”因此,高德起诉滴滴、中智及七名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滴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挖角泄密”纠纷 高德诉滴滴索赔7000万元

目前,大多数科技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并支付约30%的月薪作为“竞业禁止补偿”,以约束员工的行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限制竞争对手的挖人行为。然而,这并没有阻止大型科技公司之间的大规模挖人,这呼应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

“高德和滴滴没有明显的地图业务竞争。起初,只有快速出租车使用高德地图,而滴滴总是使用腾讯地图。后来,在fast和滴滴合并后,并没有与高德合作”,高德的一名前员工告诉记者:“但在数据运营和广告领域,高德和滴滴真的很有竞争力。在阿里巴巴收购高德之前,高德主要依靠地图和导航数据做广告,从o2o业务中获利。虽然阿里收购后没有盈利指标,但主要的产品方向还是在这个领域。滴滴还有一项基于旅游大数据的广告业务。这次涉及的商业秘密可能就是这个领域。”此外,高德和滴滴都发布了类似的“旅行报告”或“旅行数据”,显然他们之间存在“数据竞争”。

“挖角泄密”纠纷 高德诉滴滴索赔7000万元

“员工掌握了哪些秘密,这些秘密在高德的什么地方使用,它们是否应用于滴滴打车的产品和功能?这些证据材料应该在高德起诉前收集并公证。”引言:“但目前我不知道法院是否会采纳和批准。”

此外,一些熟悉高德和迪迪的律师猜测:“以后应该会有和解。”两家公司都有合作愉快的员工。现在他们将坐下来,稍后再谈。”

标题:“挖角泄密”纠纷 高德诉滴滴索赔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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