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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南阳市中心支行为方城县农村信用社办理了1亿元扶贫再贷款。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投资9065万元,向十多家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提供精准扶贫贷款,其中包括富昌源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已惠及1025户已办卡的贫困家庭。
“我们手中有一定的自主定价权,我们发放扶贫贷款的力度更大了!”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人民银行的扶贫再融资借款金额同比增长50%,扶贫再融资利用率达到90.65%;准确扶贫贷款到位率达到69.11%,已建卡贫困家庭覆盖率提高31%。
一定范围内的自主定价激发了企业机构利用再融资进而投放扶贫贷款的积极性。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分行在上级行的指导下,稳步推进扶贫再融资定价机制试点工作,这在河南尚属首例。
中国人民银行的扶贫再融资工具在激励企业机构提供扶贫信贷和降低资本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旨在引导低成本资金流向扶贫开发项目和贫困群体。
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分行副行长李认为,再融资工具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人参与的积极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法律实体觉得“利率管制太死了,无利可图”和“不愿意使用”,导致再融资“无法释放”,降低了“惠及贫困群体”的政策效果。开展定价机制试点工作,适度扩大扶贫贷款利率上限范围,赋予法人机构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引导其兼顾扶贫社会责任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形成双赢局面。
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分行对试点县进行了四次实地考察,组织了三次座谈会,并对试点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试点政策指导,以此来说明试点机构的原因,计算账目,提高试点机构利用扶贫再融资和参与金融扶贫的积极性。南阳中智制定了《优化扶贫再融资贷款定价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建立了试点工作简报和微信工作平台。在我行指导下,南阳地区两个试点机构积极参与,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在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分行的指导下,试点机构创新建立了不同于以往扶贫贷款固定利率的成本控制利率定价模式,实现了差异化定价。当成本在最高目标利润率下最大化时,法人机构首先计算贷款定价利率。在此基础上,参考企业的扶贫效果、信用和财务状况等多种因素,赋予不同的权重,计算利率下调点,并进行动态调整。扶贫效果显著、信用状况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降低1-2个百分点,比同期其他同档次贷款平均利率低5个百分点左右。
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强对记者表示,要及时分析总结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进一步发挥再融资工具的精准扶贫作用。
标题:南阳试点扶贫再贷款利率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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