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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串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机场繁忙的秩序。一名中年男子在许多人的带领下走出人群,排队等候安检。他的脸变得苍白,他的眼睛是空的,他的嘴里仍然覆盖着一丝尚未凝固的血迹——那是几分钟前,当他试图通过海关逃跑时,他摔倒了。
这一幕与电影情节相当,发生在上海虹桥机场。当天,宋智股份有限公司(002454)前董事长陈福泉作为该公司的负责人,在公司内部交易自己的股票,他不仅没有积极配合,而且在接到证监会调查人员要求协助调查的电话后,试图逃往海外。他自称聪明,却不知道有关部门已经依法采取措施限制他出国,最终他只能落得个自投罗网的下场。
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1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松智公司原董事长陈福泉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没收违法所得1460万元,并处罚金5000万元。
参与此案调查的调查人员指出,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本应是公司的重要业务领导,但近年来,这些群体中的一些个人出于自身利益的驱使,不惜冒风险,利用自身优势获取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虽然他们中的许多人试图通过层层结构安排和多渠道的资金转移来逃避,但严格的监管态度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终使非法活动无处藏身。更重要的是,这些非法主体也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参与此案调查的调查人员最近接受了上海证券报的独家采访,详细还原了此案的调查过程。
固定涨幅背后隐藏的内幕交易
2016年5月20日晚,松枝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暂停交易。几个工作日之后,公司于当年6月7日公布了固定增长计划,计划从陈福泉董事长等9个具体目标中筹集15.8亿元。,用于投资公司的汽车空主营业务的调整和营运资金的补充。
在好消息的推动下,该公司的股票在复牌当天涨停,随后走出大幅上涨。短短几十个交易日的最大涨幅接近30%,大大超过了同期相关股指的表现。该公司的股价也达到了今年这个市场的最高点。
然而,在这种看似正常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扩张和资本运营发展的背后,却存在着丑恶的内幕交易活动,违规者实际上是公司董事长。
通过大数据手段,检查人员发现了松枝股份停牌前后的异常交易,筛选出了大量在停牌前大量买入松枝股份的可疑账户。随后,通过调查人员的调查分析和公安部门的配合,澄清了上述账目背后的财务关系和交易痕迹,最终确定“内鬼”在公司管理层。
据调查人员了解,在上述内幕信息增多的敏感时期,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之一,松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福泉在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月,即3月20日左右,利用他人账户大量买入自己的股票。随后,在公司股票恢复和上涨的过程中,上述账户逐渐抛出股票,最终获利金额约为1500万元。
2016年10月,在掌握充分证据后,督察人员进驻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当月22日,松枝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董事长被立案调查。
对抗调查最终服务于法律
检查人员称,在现场调查之前,有关部门掌握了大量真实证据,但涉案人员知道案情严重,采取各种措施对抗调查,试图逃避监督。
据调查人员称,陈福泉到达现场调查当天并不在公司上海总部。之后,调查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他,希望他能回到公司配合调查。后者谎称自己在深圳出差,并承诺返回上海进行调查,但事实上他就在公司附近。挂断电话后,陈福泉立即买了一张去香港的机票试图逃跑,最后在出境前被截获,这导致了文章开头的场景。
然而,飞行失败后,陈福泉不仅没有配合调查人员的调查,甚至试图迷惑观众,指示公司员工面对调查,拒绝承认内幕交易的非法事实。
例如,陈福泉辩称,所有股票交易业务都是由他住在香港的女儿进行的,而她对此一无所知。然而,通过大数据手段,办案人员最终确定了具体的交易时间、下单地点及相关账户的其他细节,与陈福泉的具体去向高度一致,其试图推卸责任的说法落空。
此外,陈福泉坚称,他只是名义上担任公司董事长,并不负责日常业务活动,因此他不知道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然而,调查人员揭露这种诡辩并不难。通过陈福泉在公司相关文件上的亲笔签名及相关内部发言等大量证据,调查组最终确认陈福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同时,本案涉及的证券账户大部分来自松枝员工,大部分是陈福泉的远亲。在他的安排下,这些人也联合起来对抗调查,这给实地调查带来了很多麻烦。
“这些员工中的一些人缺乏基本的股票常识,甚至不知道股票代码的数量,但他们坚持认为他们的账户购买公司股票。”据调查人员称,这些雇员起初试图蒙混过关,后来在意识到他们无法隐瞒真相后,拒绝配合调查。有些人甚至口头威胁调查人员。
尽管在实地调查中遇到了各种困难,办案人员在大量细致、扎实的调查中,还是把资金周转关系、账户交易细节等客观事实搞清楚了,依靠严格的客观证据锁定了违法事实。
最后,尽管参与调查的人以各种可能的方式抵制调查,但面对确凿的事实,所有的对抗都显得苍白无力。
严厉打击高管内幕交易
然而,本应仔细研究如何提高公司业绩和规范公司治理的公司高管们却动用了他们的“歪脑筋”,最终他们变聪明了,而不是变聪明了。更难理解的是,这些人往往拥有大量上市公司的股份,甚至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们的股票市值已经达到数亿,但最终却因为追逐蝇头小利而入狱。
以燕化智能董事长胡黎明(002178,股票咨询)因内幕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为例。他还利用公司计划私募的内幕信息,提前购买公司股票进行内幕交易。为了逃避监管,他还多次转移资金,并在幕后操纵资金。
在这种情况下,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报道,胡黎明在开户前利用包括自己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多个账户转移资金进行交易,以掩盖内幕交易行为,甚至在相关部门开始调查后迅速丢弃交易设备,希望销毁线索和证据。
然而,在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胡黎明的资金转移路径最终得以恢复,内幕交易的直接责任被牢牢锁定在胡黎明本人身上。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市公司的高管和实际控制人往往是内幕信息的制造者,但他们利用信息优势直接在内部交易自己的股票,其行为对社会危害更大。企业上市的初衷是借助资本市场帮助企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绝不允许成为上市公司高管和实际控制人的非法获利场所。这种行为一直是监管的主要目标。
除了上述带有明显主观恶意的内幕交易案件外,一些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对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如果解决薄弱环节不及时,可能会出现因无知而触及法律底线的现象。
据证券监管检查人员介绍,在最近的调查中,发现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期以来多次在上市公司进行股票交易,其中一些发生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他们也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他本应主动回避,但他对证券法律法规的无知让他背负了内幕交易的污点。
针对这一现象,检查人员告诫所有上市公司高管要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要进行自己公司股票的短期交易。
检查人员强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参与内幕交易时应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如果内幕信息被披露给他人进行内幕交易,双方都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内幕交易往往伴随着个股的异常交易,在目前的技术手段和发现机制下,基本上所有的异常交易情况都会被发现。”调查人员表示,上市公司高管必须意识到内幕交易和其他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不应冒任何风险。
同时,法律界人士指出,除了相应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外,还应形成黑名单曝光和保留机制,这对内幕交易者将是一个有力的冲击。同时,鉴于目前使用授权账户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并不少见,对出借账户的个人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标题:松芝股份原董事长涉内幕交易获刑 稽查人员还原案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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