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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和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2018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的配额。

首先,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罚机制

可再生能源电力定额是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耗的最低指标。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其他类型的配电企业、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对不符合配额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域,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暂停发放或缩减该区域化石能源供电建设规模,取消该区域示范项目申请资格,取消该区域国家开展能源示范的称号。新的高能源工业项目由地区批准;对于未完成配额目标的市场主体,将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交易能力,或取消其在下一年度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资格。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助推新能源发展

第二,展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

2016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指导体系的指导意见,但没有立即实施。这一次,国家能源局再次发布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咨询草案,显示了管理层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与前一版本相比,大多数省份的配额比例都有所提高。

第三,短期帮助,长期提振增长

从各省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配额和实际指标来看,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丰富的省份较少,如内蒙古、宁夏、新疆、甘肃等;然而,有许多省份差距很大,如中部和东部地区的省份。因此,配额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该省新能源电力的最大消耗,也促进了跨区域调度,这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溢出省份的电力消耗也有很大帮助。就总量而言,2017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实际产出比例(约8%)与2018年计划配额指标(8.1%)相差不大,短期援助将发挥更大作用;与2020年的配额目标(10.2%)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因此中长期作用也将推动新能源装机容量的增长。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助推新能源发展

第四,建议关注新能源龙头企业

我们相信,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实施将长期有利于新能源企业的发展。我们建议关注子行业的龙头企业,如龙基(601012,诊断)和金风科技(002202,诊断)。

风险警告。政策风险。废弃率恢复的风险;政策执行不足的风险。

标题: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助推新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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