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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发行和销售各种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被明确界定为“非法”,股票业务最迟应在2018年6月底前降至零。承接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位在将股票业务压缩为零之前,不得对相关网上贷款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4月3日,国家商报记者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金融互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和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互联网金融的受理标准、受理流程、分类和处置作了详细规定。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薛洪言告诉记者,新规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清理与网上贷款平台备案挂钩,是一种渗透式监管,对网上贷款平台有很大的威慑作用,将极大地提高网上贷款平台整顿非法业务的积极性。
“你必须有从事金融的执照”
根据专项整治总体进度安排,下一阶段将进入验收和总结阶段,验收阶段从2018年4月开始,到2018年6月底结束。
根据通知,“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必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或资产管理产品委托许可证”。“未经许可,必须立即停止基于互联网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和销售,股票业务最迟应在2018年6月底前降至零。”个别机构情况特别复杂,需要适当延长整改期限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整改监督验收。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前研究员易宪容表示,要从事金融工作,你必须有执照,这需要政府的严格审查。否则,意味着其信用和业务能力不够,尚未达到标准。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宋芳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许多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一直以“资产管理公司”的名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公众很难区分哪种“资产管理”是合规的,这就留下了巨大的潜在风险。共同黄金监管办公室的这一规定为日常监管提供了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明确指出,擅自依托互联网发行和销售各种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财务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和“收益权转让”)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明确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可能构成非法募集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发行证券。
薛洪言认为,这些企业本质上是大价值目标的变体。此前,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缺乏相对清晰的监管定位,成为许多平台变相从事大规模理财业务的“避风港”。为了合规,许多平台将这些业务剥离给特殊的资产管理平台。在穿透性监管和强有力的监管环境下,堵塞这个漏洞只是时间问题,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网上贷款机构在清算前不得备案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明确指出,网上贷款机构剥离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并将其拆分为不同实体的情况下,“拆分后的实体应视为原网上贷款机构的组成部分,并一并接受。”从事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位在将股票业务压缩为零之前,不得注册相关的网上贷款机构。”
在这方面,宋芳认为,这项规定对于处于整改和验收阶段的网上贷款行业来说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渗透监管堵塞了监管漏洞,防止网上贷款机构带病验收,有利于提高整改验收工作的有效性。薛洪言指出,在网上贷款行业,剥离涉嫌违规的业务,留下相对干净的网上贷款资产,以增加备案和通过的可能性,这曾经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互助黄金整治办公室的这一新规定对网上借贷平台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将极大地提高网上借贷平台整顿非法业务的积极性。
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表示,这将通过提前拆分资产管理业务,阻断网上借贷平台满足备案要求的渠道,形成一票否决的备案条件,使网上借贷平台更加注重互联网信息中介平台的定位,防止浑水摸鱼、摸棱两可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对网上贷款机构股东资格审查的备案工作。对于非法业务尚未解决的互联网资产管理机构,其实际控制人或股东设立的网上贷款机构不得登记备案。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律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股东资格审查的目的是实施渗透式监管,可以渗透股东的基础结构、过去的注册情况以及法人的变更信息。
此外,对于其股票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尚未解决为零的机构,通知指出,它们应明确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并被列入禁止处置类别。包括吊销电信营业执照、取缔网站、取消手机应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要求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标题:监管出重拳 非法互联网资管6月底前将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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