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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主编浦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近日发布并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以下简称三方回购)是以债券作为权利质押,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品管理服务的短期融资业务。三方回购业务的目的是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一个安全、高效、便捷的融资平台。与之前在交易所市场推出的标准化质押式回购和个性化协议回购相比,三方回购的标准化程度介于两者之间。集中专业的抵押品管理可以降低双方的谈判成本,便于持续风险的管理。
据报道,此次推出的三方回购业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三方回购业务实行准入记录管理。为了有效控制参与者的风险,三方回购业务对回购方实施了严格的准入限制,并建立了信用白名单制度;二是三方回购业务根据债券品种、信用评级等因素设置了八个相对规范的质押券篮子,有利于提高交易结算效率;第三,第三方机构为抵押物提供集中管理服务,包括抵押物的选择和质押券存续期间的每日市值计价;第四,三方回购引入违约抵押品处置机制,消除违约后交易对手的担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发行的质押券篮子分类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转让的公开发行的信用债券、私募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次级除外)均纳入质押券范围。其中,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与信用债券相同的贴现率,发行方式和评级相同。
业内人士认为,新的三方回购考虑了质押式回购和协议回购的优势。与标准息票回购相比,它扩大了质押券的范围,消除了中央交易对手承担的风险;与协议回购相比,它增加了规范性,提高了流动性和交易便利性,降低了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一位机构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三方回购是交易所债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规范的质押式回购相比,该三方回购业务规定的质押券范围有所扩大,对盘活现有债券、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外汇债券市场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是质押式回购和协议式回购的有益补充。
另一位市场分析师也认为,三方回购业务的推出是对现有交易机制的优化。由于三方回购业务对回购方设定了更严格的准入门槛,因此实施了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因此,在初始阶段,三方回购的回购方主要是大型金融机构,如公开发行证券的投资基金和商业银行。未来,风险相对较大的小型金融机构也可能选择协议回购业务。因此,三方回购业务是当前交易双方的有效分层。
该分析师还指出,与标准化质押式回购不同,在三方回购业务中,中国结算不作为中央交易对手,也不承担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因此,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将主要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在违约处置方面,交易所将同步采取后续措施,如快速拍卖抵押品,以加强对反向回购方的保护。
标题:上交所推出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 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将可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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