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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在我国已经提倡多年,但客观上推广效果并不理想。但是如果我们使用价格杠杆,我们能事半功倍吗?
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推进废物分类、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当天的工作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半学解释说:“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配套设施和条件完善的用户实行垃圾计量收费,对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实行差别收费等政策。具体来说,如果对垃圾进行分类,可以适当地实施较低的收费标准,而对未分类的垃圾可以实施较高的收费标准。”
到2020年底建立收费制度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主要包括:对非居民用户实行垃圾计量收费,对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实行差别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的收费标准;对于合格的居民用户,将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收费。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徐文龙在接受《国家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计量收费一般采用设置专用垃圾袋的方式,可能首先在大城市和一些管理良好的社区实施。
《意见》要求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推进废物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机制。
《意见》指出,应根据成本补偿和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到2020年底,全国城镇将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实行垃圾计量收费,实行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差别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收费,加快垃圾分类。周半雪解释说,这样的收费系统设计对于促进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意见》进一步明确,在已实施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应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和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大城市可能率先实施垃圾收费
随着城市垃圾存量的逐年增加,“垃圾围城”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建立收费机制,减少源头控制,无疑是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最直接的方法。
徐文龙说,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已经讨论和研究了很多年。所谓的计量收费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垃圾都要绝对称重。今后,可以效仿日本和其他国家的做法,购买不同规格的专用垃圾袋,并根据垃圾袋的数量粗略测量垃圾的重量。购买垃圾袋的费用将包括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收费)通常在大城市或管理较好的社区实施较早,旧社区可能更难实施。”徐文龙说。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商业日报》记者,生活垃圾的计量收费主要是单位和集体的。最难实现的是社区中的个人,因为垃圾来自公寓大楼里的所有人,不能分配给个人,而国外大部分人都住在单独的房子里,所以很容易计量和收费。目前,个人垃圾收费只能根据用水量或耗电量来估算,或者统一标准收费。
那么,如果向生活垃圾收费,收费标准将如何确定?
徐文龙表示,收费标准肯定会综合考虑各城市的综合因素。一方面,应根据城市的服务需求进行全成本分析,同时还应考虑当地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603883,门诊存量)。一开始,政府财政会补贴它。经过几年的发展,补贴将逐步收回,全部由居民承担。
薛涛认为,生活垃圾收费的价格很难说,关键是看政府补贴的力度。他介绍说,由于现在很多城市都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政府每年处理未分类的生活垃圾的成本是每户200~300元。但事实上,有些地方向居民收费的标准是每年150元左右。今后,可以逐步实行全额收费。
编辑陈旭
标题:2020年底前我国将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 分类投放垃圾可实行较低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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