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435字,读完约19分钟
原标题:公安局局长收受贿赂,为他在澳大利亚的女儿买了两套房,他的妻子处理假身份证
(法制晚报记者洪雪、吴杰、编辑吴杰)公安局局长携妻子和两名下属贪污受贿850多万元,家中还有巨额财产,消息来源不明。
深度阅读(微信号:申笃忠国)记者今天获悉,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定罪,数罪并罚。原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90万元;他的妻子李某某和两名下属也被判刑。
据了解,王帮助张老板承接了该项目,并向张移交了20多个派出所等项目。他还把张的侄子和儿子安排到公安局为自己开车。为此,王借了两个女儿在澳洲买的两套套房,并两次向张索要600多万元。
不仅如此,王在国外买衣服和探亲的费用都由公安局报销了。王想要升职,他还拿单位的钱去换美元给领导“供应”...
王的数据地图
事故
锦州市古塔区公安局长涉嫌违纪
他曾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2015年4月11日,辽宁省纪委、辽宁省纪检监察网报道,锦州市纪委对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王立案调查。
在金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在对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分工描述中,王主要负责治安、消防、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公安局古塔分局、区司法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区社区警务中心。
深度阅读(微信号:申都中国)记者了解到,在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古塔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古塔区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69起,查处治安案件545起。辖区内可预防病例同比下降37%,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区公安局荣获“网络清理行动”集体三等功,王同志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情况
警察局长与妻子串通受贿
涉案金额近2000万英镑
王的数据地图
深度阅读(微信公众号:申笃忠国)记者从起诉书中获悉,59岁的王是辽宁省北镇市的一名研究生。原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副区长,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
与王同案的三人中,有一人是他的妻子,57岁的李默佳,是辽宁省锦州市交通局的退休职工。另外两名被告均为王的下属,现年53岁的梁谋谋曾是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公安分局局长。王默佳,54岁,女被告,辽宁省锦州市凌河自然保护区公安局民警。
一审判决认定王个人贪污174.6万元,与其下属王某某共同贪污2.48万元,合计贪污177万元;个人受贿646万元,与妻子李某某共受贿34万元,共计受贿680多万元;不明来源的巨额财产为870万元人民币、240634.31澳元、23243美元、2010年欧元和6514.84英镑。
王的妻子、被告人李某某及其丈夫共同受贿34万元;此外,李某某还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
王的下属、原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女民警王某某与王共同贪污2.48万元,个人贪污6.398万元,共计8.878万元。
被告梁某某贪污33,619元。
王夫妇的具体犯罪事实
王是腐败的
2013年4月,时任锦州市古塔区副区长的王指示梁某某、王某某从单位账户借款65万元,折合10万美元。王收到款项后,指示梁某某、王某某伪造其他视力来冲抵账户余额,并据为己有64万元。
2011年10月至2014年11月,张某某在京、沈两地为王购买了五次Dzheniya服装,王将张某某购买的服装10万余元在分行账户中核销。
2012年底,王安排张某某、梁某某用公款购买古瓷瓶9万元,然后交给他人。
2013年12月,王以办公经费不足为由向锦州供电公司刘默佳索要赞助费,并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将锦州供电公司支付的31万余元赞助费据为己有。
2011年8月和12月,王指示张某某注销其本人、配偶及子女赴澳往返机票一张,共计10万余元。
2013年9月,王指示张某某在分公司购买财务核销发票,收取公款13万余元,折算成2万澳元用于赴澳探亲。
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王以探亲名义要求张某某兑换3万美元,并以虚开发票的方式核销了分行账户21万余元。
2013年3月,古塔区公安局公安大队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没收违法所得50万元。王指使张某某虚开发票,将18万余元据为己有。
王和王某某一起腐败
2013年4月,被告王某某即将调离古塔支行,王提出给王某某一些压岁钱。王要求梁虚开两张2万余元的发票,签字后交给王某某,王某某在分公司账户上注销了两张发票。王某某把钱当成了自己的。
王亲自收受贿赂
2014年初,殷某通过古塔支行副行长韩某向王赠送人民币10万元,以提升其职位。2014年7月,王安排尹某负责停车处。由于尹不称职,同年11月,王决定免去尹的职务。王安排张某某从古塔支行财务账户中三次虚报现金10万元,然后将款项退回给尹。
2009年10月,王以在澳大利亚为长女购房为由,收受北镇市商人张谋义236万元人民币。
2013年,王以张博一在澳大利亚为其二女儿购房为由,收受张博一人民币400万元。他两次受贿共计636万元。
王与妻子李某某共同受贿34万元
2002年初,王夫妇以租赁的名义要求“租赁”张伯益的干洗店,并一直经营到事件发生,未能支付张伯益每年2万元的租金,共计28万元。2013年,他们以6万元的价格将干洗设备转让给他人,转让费被作为自己的转让费,共受贿34万元。
王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王现有家庭金融资产为1088万元、6514.84英镑、23243美元和2010年欧元。
王的家庭财产支出总计552万元和24万澳元。
王的家庭财产收入为人民币618万元。
王现有家庭金融资产(1088万元,6514.84英镑,23243美元,2010欧元),加上王的家庭财产支出(5521055元,240634.31澳元),减去家庭财产收入(6184307.05元),再减去贪污受贿收入(下落不明部分合计15100元),差额为8703520元
王妻子李某某的犯罪事实
2007年7月,被告李某某找到黑山县公安局户籍处处长李某某,并涂改了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王立平”。李某某用涂改的身份证在银行办理现金存取款、转账等业务。自己销毁身份证。
犯罪的秘密
为了竞争锦州公安局副局长,
腐败的公款被兑换成100,000美元并发送给上级
据沈度记者(微信号:申都中国)称,2013年4月,时任锦州市古塔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的王竞聘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指示梁某某、王某某在单位账户中“借”钱,换成美元。2013年4月17日,王某某、梁某某以自己和吴某的名义从古塔公安局账户中借款65万元。之后,王某某将65万元中的62万元兑换成10万元,交给王,再将65万元中的2万元交给王。
梁交待说,2013年4月的一天,“王让我去王某某那里办理一个账户。当我到达王某某的办公室时,警察吴某在那里。王某某让我和吴某分别打了几张借条,一共借了65万元。在我做借据的前一两天,王说他想竞争市局副局长的位置,他需要跑一趟关系给领导们送点钱。我借据的目的是给王写一张借据让去竞争市局副局长的位置。过了一会儿,根据王的要求,我结算了65万元。其中,王故意向国税局虚开发票20万元,向我朋友白借款14万元。后来,当财政拨款给公安局购买一辆巡逻车时,梁某拿出14万元还给朋友白。
如何平衡剩余的钱?
王某某供认,2013年4月28日,王给了她一张清网奖励表,并使用该表提取现金12.7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结算。2013年5月,王联系的公司向古塔支行支付赞助费24万元后,王某某用这24万元加上原剩余的1万元偿还了剩余的65万元贷款。
王坦承:“2013年4月,我给公安局局长王谋兵汇了10万美元,竞争锦州公安局副局长一职。因为比赛不成功,对方把钱退给了我。我用的钱是从我公司账户里取的65万元。王某某和梁某某都知道这笔钱是为我争取晋升而筹集的。这笔钱后来被用于我的访问。我叫梁某某和王某某尽快把账处理好,账户上没有问题。”
犯罪秘密2
帮助老板的侄子和儿子进入公安局
要钱给在澳大利亚的两个女儿买两个套房
王俊仁和商人张博一有着特殊的关系。他不仅将张伯益的侄子和儿子转到公安局为他开车,解决他的事业,还将黑山县公安局20个派出所、1个看守所和1个看守所的工程承包给了张伯益,在他担任黑山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张博一说,整个成本超过1400万元,他赚了180万元。
张说,1996年,当他还是一个小承包商的时候,他对王很好。当时他在沟帮子盖洪都宾馆,王也没少帮他。有些事情他协调不了,王就上前帮他跑路。
2009年11月的一个假期,王和他的妻子来到他家,告诉他大女儿想在澳大利亚买一套房子,这样他就可以在那里买一套。张问要多少钱,王说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我说买一户人家,不超过100平方米,我就拿100万元。我问王,他女儿买房子需要多少钱,他说需要200万元。我说这些钱都是给我的。他的妻子说这相当于50万澳元。我说我会多汇32,000。”2009年11月,张毅安排他的员工兑换53万澳元(相当于330多万人民币)汇往澳大利亚。
2013年初,王和他的妻子李某某又去了他家,说要把二女儿在澳大利亚的房子换了,向张某某借500万元。但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里,他只筹到了400万元,王说还可以。
李某某给了张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的账户和名字,然后他安排了个人汇款。
张伊一说:“王军还没有还那两笔钱。我借钱给他是因为他帮我承包了这个项目,并为我的孩子找到了工作。人们是公安局长,他们想得到一些光。即使他给了这两块钱,他也不会把它拆掉。”
2013年底,由于公司资金不足,张向王借款500万元。12月26日,王带着现金来到他家,说是从金州的一个开发商那里借的,要他在贷款下来后把钱还给开发商。
根据王的供述,他在张的公司存入集资款150万元,约定利息5%。2009年12月10日,为了给在澳大利亚的大女儿买房,他要求张毅将53万澳元的购房款汇给她的大女儿。在53万澳元中,100万元由张仪支付给女儿,150万元由王筹集,其余由张仪支付。
王说,2014年春节前,张打电话给他,说集资款的利息无法支付。他为张毅筹集了500万元,并把它开到了张毅的家里。他和妻子一起去的。“我跟张说,那500万是向开发公司的老板宋某借的,其实是我自己的钱。”。
犯罪秘密三
买衣服和全家一起出国
花公安局全面报告
本院发现,2011年10月至2014年11月,张谋家在北京新光广场、沈阳等地为王购买了五次天竺雅服装,共花费10万余元,王在分行账户中核销了服装货款。
2012年底,王安排张某某、梁某某用公款购买古瓷瓶9万元,然后交给他人。
2013年12月,王以办公经费不足为由向锦州供电公司刘默佳索要赞助费,王将锦州供电公司支付给他单位的31万余元赞助费据为己有。
2011年8月和12月,王指示张某某注销其本人、配偶及子女赴澳往返机票一张,共计10万余元。
2013年9月,王指示张某某收取13万多元公款,兑换成2万澳元,用于探亲。
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王以探亲名义要求张某某兑换3万美元,并以虚开发票的方式核销了分行账户21万余元。
2013年3月,古塔区公安局公安大队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没收违法所得50万元。王指使张某某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将18万余元据为己有。
犯罪秘密4
亲密下属的调动
公安局长辛苦了,送了两万多元
王某某供认,2013年4月,她即将从古塔支行转出,王问她,“你在支行工作两年多,帮你解决一些费用很难。你有报销单据吗?”王某某说没有
因此,王要求梁某某虚开两张发票,总金额为人民币24,800元。签字后交给王某某,王某某在分行账户上注销了两张发票,并将24,800元存入其亲属李名下的银行卡。
王的供词:“在王某某被调走之前,我帮她解决了一些费用,因为王某某在分公司工作了两年多,没有给她买过东西。”
犯罪的秘密五
未能为受托人做事
返还10万元赃款
其实,王并没有收齐所有的钱。一旦他归还了他收集的赃款。
法院认定,2014年初,殷某通过古塔支行副行长向王行贿10万元,以提升其职位。后来,王任命尹某为停车场管理处负责人。由于尹某不具备担任该职务的条件,王于同年11月决定将尹某调离该岗位。
之后,王安排张某某从古塔支行财务账户上虚报现金10万元,副主任将款项退回给尹。
犯罪的秘密六
为了存款的方便
警察局长的妻子处理假身份证
王收的钱需要存入银行。作为警察局长的妻子,李某某曾经申请一张假身份证作为押金。
法院查明,2007年7月,李某某找到黑山县公安局户籍处的李,并给了李一个名叫“王立平”的个人信息和他本人的照片。根据李谋家的要求,李通过户籍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为李谋家涂改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该照片提供了李谋家本人的照片,其他信息为王立平的个人信息”。
2008年12月6日,李某某在中国银行盘锦市分行申请办理了“一本通”存折(601988,买入),使用的是变更后的身份证。
2011年6月13日,李某某在中国银行锦州分行使用身份证办理了“活期一本通”存折,并办理了现金存取款、转账等业务。李谋家自己销毁了涂改的身份证后。
犯罪的秘密七
巨额财产的来源不明
包括人民币、澳元、英镑和欧元
除受贿罪和贪污罪外,法院还认定王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认定,王现有家庭金融资产为1088.6万元、6514.84英镑、23243美元和2010欧元;加上王的家庭财产性支出(5,521,055元,240,634.31澳元),减去家庭财产性收入(6,184,307.05元),再减去行贿受贿所得(下落不明)合计1,519,227元,差额为870万元,240,634.31澳元,23,243美元,2010欧元
一审判决
腐败、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这位警察局长因三项罪行被判处17年徒刑,罚款数百万
深度阅读(微信号:申笃忠国)记者了解到,一审法院认为,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与他人合伙挪用公款,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与他人共同受贿数额巨大的;王的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其法定收入,2010年分别为870万元、6514.84英镑、23243美元和240634.31澳元。来源不明,其行为已构成贪污贿赂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王、王某某共同贪污公款2.48万元,构成共同犯罪。他们俩都是主犯。王、李某某共同受贿34万元,构成共同犯罪。王是主犯,李某某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一审法院认定王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当以数罪并罚。鉴于王主动坦白一些犯罪事实并返还部分赃款赃物,对其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他因受贿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万元;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他被判处17年监禁,罚款100万元。王的犯罪所得分别为1728万元、6514英镑、23243美元、2010欧元和240634澳元,依法上缴国库。
法院判处王的妻子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罪名是收受贿赂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
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家人一年零五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检察院抗议
检察院认为量刑比抗议轻
前警察局长和女性下属也提出了上诉
一审判决后,辽宁凌海检察院提出抗诉。凌海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的部分事实有误,王贪污64万元,王某某、梁某某使用借款借据支款,使用虚假支出结算。作为专业的财务人员,他们对利用虚假支出进行结算的行为性质了如指掌,并与王形成了共同的犯罪意图。一审法院未认定王某某、梁某某与王贪污64万元是共犯,认定事实错误,量刑过轻。
此外,王、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也提出上诉。
王提出,古塔支行出具的12张收据证实,他给古塔支行的50多万元为个人款项,应从贪污总额中扣除;他以古塔分局的名义,给了相关领导共计21万元,这是他亲自拿走的,应该从腐败总额中扣除。原审判决认定,他向锦州供电公司经理刘默佳索要的31万余元的赞助费,因缺少办公经费而构成腐败,并不认为这笔钱用于单位招待费构成腐败。原审判决认定他安排张某某购买机票和衣服在分行账户中注销,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给相关领导送古瓶子和3万美元是正常的官方行为,不应被视为个人腐败。
关于王受贿的指控,称自己是张伯益的朋友,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张伯益谋取利益。他和张博一之间的财产交换是朋友之间的正常贷款,而不是贿赂。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认为《礼物清单》的收入属于同事和朋友之间正常的人际关系,属于合法收入,应当依法予以扣除。在最初的判决中,没有证据表明他接受了贿赂。
王某某上诉称,如果她按照领导王的指示将2.48万元人民币存入银行卡,不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单位的所有资金都在领导的控制之下,由领导使用。她按照领导的意图付款,没有贪污的意图。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终局判决
终审三罪并罚
被判处15年监禁的罚款
深度阅读(微信号:申都中国)记者了解到,法院认定王构成贪污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原审判决认定王犯贪污贿赂罪事实清楚,定罪数额准确。如发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当,应分别更正为652万元、240634.31澳元、23243美元、2010欧元和6514.84英镑。
王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63980元,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664800元,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
原审被告人王、李某某共同受贿34万元。王是主犯,李某某是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王可以主动坦白一些犯罪事实,并返还一些赃款,因此应当从轻处罚。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他因受贿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90万元。因贪污罪,王谋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锦州市纪委获悉,近日,锦州市纪委对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王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标题:公安局长将20个派出所工程外包 受贿在澳洲买房
地址:http://www.systoneart.com//syxw/14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