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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苏翔宇

近日,银监会召开了由银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主持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42次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目前保险业的偿付能力是充分和稳定的。2018年第一季度末,本次会议涉及的173家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为248%,比上季度末下降3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7%,比上季度末下降2.9个百分点。

其中,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4%、243%和309%。经过审议,120家保险公司被评为甲级公司,48家被评为乙级公司,2家被评为丙级公司,2家被评为丁级公司。

根据监管要求,偿付能力合规性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综合风险评级不低于乙级..

按照这个标准,与上季度相比,有一家新的寿险公司,即吉祥人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达标,中法人寿、广信HNA三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也不达标。总共有4家公司。

数据来源:偿付能力报告表:苏翔宇

标题:一季度4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附寿险偿付能力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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